✔ 最佳答案
愚嘗試班門弄斧,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國際法只適用於國與國之間:
國際刑事法院跟據羅馬規約判案。而按照羅馬規約締約,「國」可以就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對個人提出起訴並要求法院調查。值得留意的是,此處的國指有聯合國主權國家身份的國家。由於巴勒斯坦只是聯合國觀察員,非成員會。故無權在國際刑事法院控訴以色列。
過去,巴方不少人一直尋求借助國際法院,對以色列政府或官員提起訴訟。
2009年,巴方要求國際刑事法院調查以方在2009年年初加沙衝突中所涉戰爭罪行,遭國際刑事法院拒絕。國際刑事法院前總檢察長路易斯,莫雷諾.奧坎波當時說,巴勒斯坦身份是聯合國觀察員“實體”。非成員會。
即使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非會員國可以加入聯合國下屬機構與條約,包括國際刑事法院。但並非即時生效,據知國際刑事法院11月30日在一份簡短聲明中說,將研判巴方“入聯”的“法律推論”。換言之,在目前為止,巴勒斯坦仍未有權訴諸法庭。
而且就算巴勒斯坦加入了國際刑事法院,有權控訴以色列。亦會面臨兩個問題:
一﹑各國反對
與此同時,以方盟友美國的一些政界人士就巴方潛在的法律行動發出威脅。多名共和黨和民主黨參議員聲稱,如果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訴諸國際法院,他們將推動美方取消所有對巴援助。
英國等一些歐洲國家也就巴方“敲門”國際法院的選項提出警告。只是,按照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高級官員哈南·阿什拉維的說法,阿巴斯頂住“強壓”,沒有為獲得聯大讚成票而妥協。
而以色列外交部發言人伊拉娜·施泰因就巴方更這一選項提出警告。法新社援引施泰因的話報道,以色列可能不會就巴方這次“入聯”努力採取懲罰措施,除非巴勒斯坦人利用聯合國地位升格,作為在國際刑事法院與以色列“尋求對抗的平台”。
二﹑實際成效不大:
以色列非羅馬規約締約國。2002年,美國和以色列取消對羅馬規約的簽署,這意味着他們再無意成為締約國,這樣他們就不必因曾簽署規約而負有任何法律義務。
當然,巴方加入國際刑事法院後仍然可以對以色列的個人提出起訴,同時國際法院也可以發出逮捕令。
但國際刑事法院有諸多程序性障礙,最終定罪、甚至正式指控並非易事。這一機構的政治色彩不比法律色彩少。美國喬治敦大學羅薩·布魯克斯說:“指望有些事情發生戲劇性變化不切實際(指巴勒斯坦能因國際法制止以色列的野蠻行動)。巴勒斯坦訴諸法庭最大的得著或者只是在國際公共關係上讓以方國際形象受損。
考慮到巴勒斯坦訴諸國際法的可能性和成效均小,故以色列放膽踐踏國際法。
而以色列選擇在巴勒斯坦獲聯合國接納成為觀察員國的時候,擴建殖民區,目的在於顯示自己仍是以統治者的身份對待巴勒斯坦,而非以國與與平等的關係對之。以色列的態度並不會因巴勒斯坦成為觀察員國而有所改變。
此外,明年一月二十二日以色列大選,大選在即,如對巴“入聯”作壁上觀,或會被不少極右選民視為軟弱,內塔尼亞胡尋求連任的努力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因此,內塔尼亞胡政府採取擴建定居點等比較“溫和”的措施予以回應。
參考資料:
羊城晚報(全國版)A05 | 國際 | By 耿學鵬 | 2012-12-02巴加入國際法院未必玩得轉
亞洲週刊P6 | 筆鋒 | 2012-12-02 以巴火箭大戰危機看美國
文匯報(上海) 2012-11-29 巴強硬“入聯”讓以色列兩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