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路段行50KM/H , 我當時行緊40KM/H , 我同車上乘客都清楚見到後車嚴重超速直接撞我車尾, 但口講無憑, 想要多少少科學根據來替小弟申冤
廠方資料寫私家車A(車重1520KG)正面撞向一件固定物件要行20km/h至30km/h先會爆安全氣袋
咁我想問私家車A要行幾快正面撞前車B(行40km/h, 車重1420KG)先會爆氣袋呢?
我想知用邊條式, 條式叫乜名, 以上情況私家車A既速度
謝........
更新1:
真金不怕紅爐火, 實不相瞞, 之外發生前我係曾經轉線,該轉線係完全合法, 而有必要的. 因為我線正前方整路, 我係有必要轉線的.而警方則話我轉線時睇唔到佢. 但事實係我轉線後直行左差唔多一百米先O係倒後鏡見到後車距離我十幾個車位高速駕向我車尾... 我望住佢由遠到近完全冇減速地撞我車尾. 由轉線到撞車有成百幾二百米距離... 我車高速彈開十幾個車位撞壆停低, 佢再撞我先停定 警方都好清楚佢係撞我車尾正中而唔係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