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智多星針對問題、提供個人實務經驗回覆如下~ 前些日子小弟我發生車禍在台南市仁德區二仁路二段以及文賢路一段路口發生車禍事故事情是這樣的當時我從二仁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要轉往文賢路一段路口時,我逕行至左轉道,當時直行方向是紅燈,但我已在左轉道待轉區,見文賢路一段路口號誌為綠燈,當我直行時,轉為黃燈我想說快速通過,不料遭二仁路由北往南方向闖紅燈的機車撞上,但在警方做筆錄時,警方卻說我也是闖紅燈,那設置左轉道的意義是什麼?依你所述,我方當時應在二仁路(左彎專用道)準備左轉彎到文賢路一段的方向。該路段(二仁路)有左轉彎號誌,你不等號誌指示,卻依照(文賢路)號誌行駛,是故警方會表示你不依號誌指示行駛,對方亦同。 建議先釐清雙方肇事責任:在事故七日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以及現場照片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日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會清楚寫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上述資訊可參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我只是比較納悶我是否有錯??無法確定你所述是否完整,是故無法明確的分析責任。建議依上述方式先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由警方依現場跡證與雙方筆錄來釐清責任。
此外,對方直接向他們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重點是在他還沒做筆錄前申請調解,我有點害怕他們會不會有私下交易的可能性!?無須擔心,和解與否的決定權在於你。雙方協調不成,仍可以上法院調解。 再者,對方還說私下和解的和解書沒有辦法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一定要經由調解委員會確立開發的單子才有辦法申請理賠? 是這樣嗎?不一定,只要和解當下有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在場並同意即可。建議在調解委員會和解,因為和解書上會清楚載明和解金額、撥款日期以及相關注意事項。 還有,我覺得是他闖紅燈有錯在先,難道他就不用賠償我的損失嗎? 倘若經警方確定為對方闖紅燈,而我方無過失時,對方依法須負起賠償責任。 小弟初入社會,不懂法律,麻煩請大家幫幫我 謝謝 --智多星之提醒--如果你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發生車禍時,可以到保險公司報出險,並於調解時請理賠人員協助處理。如果目前沒有第三人責任險,建議你去加保吧!理賠的範圍如下: 1. 看護費用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3. 後續醫療費4. 精神慰撫金5. 財產損失6. 其他損失 因為有時候因為別人的不小心,而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有加保,對方求償的費用,都可以由保險公司來處理,甚至有時候一次事故的賠償金,就可以繳好幾十年的保費了,所以有加保的話,就不用擔心後續賠償的問題了!機車保費約6百元/年、汽車保險約2千元/年。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或直接來電免費諮詢,祝你順利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