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月收的款,現在打電話來代扣所得稅?

2012-11-28 5:59 pm
7、8月收的款,現在打電話來代扣所得稅 10% ??

承辦人員說,這是之前給我的費用,沒有扣到所得稅,請我現在匯回去,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八月有匯一筆款項金額為21,000+3,960=24,960元
此筆稅10%為2,496元

七月有一筆款項金額為21,000
此筆稅10%為2,100

故稅總共為4,596元
煩請退回再做繳稅,謝謝!

回答 (3)

2012-12-02 7:22 pm
✔ 最佳答案
代扣稅額均超過2000元,所以需代扣喔
2012-11-28 7:54 pm
一、請問您是個人還是公司呢?
如果是公司是以發票請,無扣繳稅款的問題。
如果是個人要依所得類別扣繳稅款。

二、如果您是個人,也要先看您提供服務的性質,
若領取的為執行業務所得,金額超過20,000元應扣繳10%
若領取的為兼職薪資所得,金額超過68,501元應扣繳5%

三、若您是個人且所得為執行業務所得,您下述的所得應扣繳10%是正確的。
扣繳稅款該公司會於明年一月份會開立扣繳憑單,此所得要併入您的個人綜所稅課稅,扣繳稅款可以抵扣您的個人綜所稅,有溢繳的稅款,可以申請退回。

八月有匯一筆款項金額為21,000+3,960=24,960元
此筆稅10%為2,496元

七月有一筆款項金額為21,000
此筆稅10%為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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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6:49 pm
是沒錯,因為代扣稅額均超過2000元,所以需代扣喔然後由對方繳交國庫,並於隔年開立扣繳憑單給你,扣繳憑單上就會有已扣繳稅額4,596(假設你全年只有和對方往這些交易)。
如果未來還要繼續往來的話,退回去對承辦人員比較好,因為應扣未扣對方會被罰款,所以為了避免被罰最後會由對方吸收,但也讓對方建立起壞印象。


收錄日期: 2021-04-27 2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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