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
http://f12.wretch.yimg.com/forgot0124/4/1187507654.jpg?89q3YDVfdQXQ320nxCN8JYKB4qDqnx0KNUqY.z236oESuhI-
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所得超過低收入戶的底限,當然會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
(請參閱) 102年度低收入戶限額:福建省最低生活費定為每人每月新臺幣8,798元。臺灣省最低生活費定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0,244元。高雄市最低生活費定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1,890元。台南市最低生活費定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0,244元。台中市最低生活費定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1,066元。新北市最低生活費定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1,832元。台北市最低生活費定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4,794元。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
2012-11-29 21:47:49 補充:
家庭應計人口平均月所得超過低收入戶的底限,當然會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