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的良心不也責備你,在告訴你事實上你依然是對你太太不忠嗎?你還問自己有沒有錯,這意味著你依舊想要放縱自己在這罪惡之中。
而你的同門竟說這種事經常發生、不是邪淫,還應該繼續,這是魔鬼的耳語叫人只需體貼肉體上的需要,而這絕對是淫亂的罪。人的確是軟弱的,不能完美地不犯任何過錯或過犯,但並不代表人應該容許自己繼續犯錯,更不是因為"經常有發生"就可以做就自己成為繼續犯罪的理由,閣下應該勇於承擔自己的過犯,向你太太認錯,並切斷與妓女的情慾關係,因為你就早已經傷害了你太太。
"性"是夫妻之間亙相滿足的事,也是說不是為單方面自己的需要的一件事,亦是只與配偶分享的一回事。若是可以隨便與其他人發生關係的,那結婚又有何用?
【來十三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原文直譯〕「婚姻當在眾人中間受尊重,也不可被玷污,因為淫亂和姦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原文字義〕「人人」在各方面,在眾人中間;「茍合」淫亂,不道德的,邪淫的;「行淫」姦淫。
〔文意註解〕「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尊重』意指不可破壞婚姻的關係。
「也不可污穢,」『牀』暗示性生活;『污穢』意指發生不正常的性行為。
「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茍合』指沒有婚姻關係(包括婚前)的性行為,不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行為;『行淫』指對其婚姻配偶不忠實,而發生的婚外性行為。
〔話中之光〕
(一)『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婚姻絕對不是污穢不潔的事,有些人誤解聖經,倡導終生禁慾守童貞,以為結了婚的人就自外於得勝者之列(參啟十四4)。
(二)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林前七2);夫妻在婚姻之內的性關係,是聖潔的(參林前七14)。
(三)對配偶忠貞,既是愛人,也是自愛;惟有愛人而自愛,且藉自愛而愛人者,才算真有愛心。
(四)婚姻若失去聖潔,就表示夫妻之間已失去相愛的心。
(五)茍合行淫的人,縱然能逃脫過世上法律的制裁,但至終仍要受到神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