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應否繼續行走,港英政府侵犯香港人人權的法律呢 ?

2012-11-22 10:48 pm
港英時代,英國設計了一堆壓迫香港人的法律,可是,那些法律,在英國是找不到的,只適用於二等公民的, 如下:


1 )6 個人以上在一起,即使在家中,可以被定為非法集會遭逮捕。

2 )忘記攜帶身份證出街,會遭逮捕。(最近英國提出想在英國實行,被英國人罵侵犯人權,結果行不通。那麼,香港人是低級 D 既咩 ?)

3 )掟仙,將一個銀仔掟到另外一個銀仔上玩,即定為羞辱英女皇,會遭逮捕。

4 )在公眾場所批評英女皇,會遭逮捕。(為甚麼批評辱梁振英就不會遭逮捕?)

5 )行街時,如果說不出所謂合理的理由為甚麼行街,會遭逮捕 (啊,散步都唔得 ?)

6 )愛中國的香港人,寫字樓的電會無端端遭折斷 (這是橫手,不是法律)

因為香港是要行走 50 年不變的協議,請問 :

香港政府應否繼續行走,港英政府時期,侵犯香港人人權的法律和橫手呢 ?
更新1:

歡迎闖進虫網 : 當年香港人人安樂,都因為英國夠惡,香港人奴隸根性重,怕鬼佬,察鬼佬鞋,乖乖地,唔敢搞野,香港反而可在安寧的環境下,變得人人安樂。而不是你的所謂英國以多勞多得的政策。依家香港的環境不是多勞多得嗎 ? 為甚麼香港果班亂黨,竟然說甚麼港英時代更好,拿借口來搞搞震。因此,我要把當年香港的人權狀況提出來,提醒搞搞震果班亂黨,叫距地唔使系道握神騙鬼,搵借口來搞死香港政府。

回答 (2)

2012-11-23 5:49 pm
你既經歷認真不幸! 認知見聞亦是另類. 英治時代管得好? 在於'無得投訴'! 一權獨大! 聽落好絕, 但英國佬另一保證就係- 多勞多得! 有得做; 有得食....你同唔同意? 最終人人安居樂業, 自己勤力就爬得上一級.....! 港英政府就係咁管咗香港100年啦!
2012-11-23 12:10 pm
Law use bi " Government Use 2017
Law use bi " 852 " 2016
Law use bi " 853 "
參考: 26 Law Use Ebase 2017

收錄日期: 2021-04-30 01:24: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21122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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