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身遺下少量遺產 後母不獲批居港權 我該怎樣做

2012-11-22 2:36 pm
父親本年過身了 只遺下少量強積金 因為後母是印尼人 他們結婚的時間不是很長 大概只有3個月
入境處不批准他留港or回港 我知道法例優先權是我後母的 但他又不能回來香港 我想要去搞手續 政府部門說我無權 叫我找律師去辦 為幾萬元遺產找律師實在有點那個..
後母身在印尼又不懂寫字 我又剛失業 實在令人很煩惱 !

回答 (2)

2012-11-22 6:23 pm
✔ 最佳答案
可以和律師商量,為你的後母擬一授權書,將你父親的遺產交由你處理,然後由你的後母簽名為證(不懂簽名可以打指模),便可持往政府部門申請遺產的認領手續.當然,你也許要將領到的遺產分部份給後母了.
2012-11-23 1:10 am
You can refer to here: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probate.htm

2012-11-23 18:16:50 補充:
I never said you need to find a lawyer.

My answer is simply teaching you the way how to do it yourself.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07: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122000051KK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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