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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是給我們犯罪時用以神功護體。很多基督徒試圖在犯錯時拿彼得前書四章八節「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這句作神功護體,這根本是亂解聖經的本意,不但欺哄人,更是欺哄 神!
以下是「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彼得前書註解》」對彼得前書四章八節的解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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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最要緊的』指我們在等候主再來時的教會生活中的首務事項;『切實相愛』此處的『愛』字是由上到下的愛(agape),不同於人 間的愛(philadelphia),且其形容詞『切實』為熱情奔放之意,在希臘文中為一幅怒馬奔騰的圖畫,表示為了愛,縱使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參一 22)。
「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愛能遮掩』不是說愛能叫我們隱瞞罪或放任罪,乃是說愛能使我們包容別人的虧欠,因而不致罪上加罪,並且消弭了罪;『許多的罪』指被愛之人的罪(參雅五20),而非指施愛之人的罪。
注意,本句不是說愛的本身具有除罪的功效,也不是說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因此饒恕我們的罪;除罪惟靠基督的寶血。我們也不可利用本節經文作縱容罪惡的藉口,也不應讓教會推卸對犯罪者執行紀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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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後,一些人則再拿出幾句作盾牌(心中想:上帝真是我們的盾牌和詩歌呀):愛是永不止息、饒恕七十個七次。然後繼續犯罪,因為愛是永不止息、祂總會饒恕我七 十個七次(無限次),所以我也可以永無止境任性、永無止境犯罪。這不單是錯誤,更對濫用 神的恩典,是輕謾上帝,別忘記上帝是公義和慈愛的上帝。
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愛篇」想必很多基督徒都懂得,甚至背熟了。大家都很喜歡有愛的感覺,最後那個「愛是永不止息」之前的還有人記得嗎?當中有一句很重要的,千萬別忘記「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有人說,聖經中同一段的經文若重複意義或字是比不重複的更為重要,是的,你說的沒錯,那請問愛篇內容是什麼?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恨惡不義,喜愛真理,這個要求公義的句字,竟連接性的用了兩句,那公義的部份是可以輕視的嗎?
人 不斷犯罪、隨行私慾、自我自主是義嗎?是真理嗎?「凡事包容」是指一切的惡都接受嗎?假若我們胡亂使用聖經、胡亂解釋,就成了隨便作他人的教師,隨便成了 人的拉比。這樣的教師不是真的,假教師是 神所喜悅的嗎?不要輕看 神的話,不要把自己看得比 神更高,這是非常危險的事。
假若有人仍使用這些經文來神功護體,那麼請問「上帝是不是永恆的愛?」是。那麼再問「上帝也是不是永恆的公義?」絕對無誤的,是。慈愛就沒有教訓了嗎?那我們再看兩個例子:
一)吃禁果的亞當
為什麼上帝這麼慈愛,卻要把亞當趕出伊甸園?他不過只是吃了一個禁果呀,不是嗎?
二)凡火獻祭的亞倫的兒子
為什麼上帝這麼慈愛,而亞倫的兒子就只是因為用了凡火獻祭,就被擊殺了?他當天是剛成為神職人員呀,凡火和潔淨的火不是看上去一樣嗎?這點常人以為的「小錯」,為什麼上帝連警告都不給一個,機會都不一次就直接擊殺了?
三)烏撒伸手扶約櫃
為什麼上帝這麼慈愛,而烏撒只是因為看到約櫃快掉下去,所以他「好心」伸手扶約櫃一下,為什麼這樣就馬上被擊殺了?
我們必需知道,上帝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人再次或再多悔改的機會,犯罪的人是「因自己而犯,絕不是上帝叫他們去犯罪的」。胡亂包容,不指正便是縱容,那不是真的愛。愛是包括了教訓。上帝愛我們,所以整本聖經都是在教訓我們,要好好把我們從錯誤中歸正過來。
不要再隨便拿一句經文「愛能遮蓋許多罪」就當是神功護體,什麼都不用怕的去犯罪下去,今天 神給我們機會,不代表下一次要繼續給予,當 神把方舟關門時,再沒有一個人可以救最初那些不信、不跟隨 神、不聽從 神的人。
小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