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本案看起來較像是路口之車禍案件
但文中並未提及有無號誌
故筆者暫時以無號誌路口之車禍案件來做判斷!!
大大你需要先判斷雙方路權歸屬
依目前現行相關實務見解
侵犯對方路權者將為肇事主因!!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 第一項 第二款
有關無號誌路口之路權規定順序如下
a.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幹支道車之認定並非以道路大小來認定喔!!須有號誌或是標誌標線來做區分}
b.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c.車道數相同時 ,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d.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e.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若無幹支道之分 車道數亦相同時
本案極有可能出現
對方車:左方車需禮讓右方車之狀況!!
2.就算對方確實侵犯我方路權為肇事主因
我方亦須小心被認定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未減速慢行之次要過失
3.我方現階段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申請強制險之相關賠償時
有幾個重要的觀念你須先知道
a.我方所申請的強制險 係由對方產險公司給付
強制險的賠償在法院判賠之時
須視為對方的損害賠償金額之ㄧ部份!!
b.我方最後若與對方達成和解之時
務必於和解書中註明 {本和解金額 不含強制險相關給付}對我方會較為有利!!
c.我方現在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對我方較為有利!!
4.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
因字數限制 !! 筆者不多做說明!!
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輔助器材 上限2萬
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
5. 最後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
受傷時:
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f.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g.精神賠償
我方後續求償之時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我方總損失金額,
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 來做換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6.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
我方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訴
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如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7.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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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23:24:17 補充:
本案確定屬於無號誌路口案件!!
大大可依順序判斷路權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