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相關問題

2012-11-21 4:46 am
當時是11月16號晚間尖峰時段18:00下班時刻、我是行駛(新屋鄉中山路段120號)機車道時速約40公里,前方約50公尺就市交流道、當時路段有很多轎車與我是同行方向的因此我右側的視線是無法看到的、當車禍發生狀況是左方轎車突然衝出使我來不及反應直接撞上對方右前門我應聲倒下根本來不及反應、因我被右方轎車擋住視線對方也是很快的衝進加油站、後來造成我右膝蓋縫了10幾針全身多處擦傷跟瘀血右背內傷、全新的機車毀損、對方停止點已經是在加油站內我的車是只倒在機車道旁的汽車道上、這種情況下較通鑑定出來我會被判輸嗎?還是贏呢?

另外是情發生後對方只進醫院他父親拿電話給我說有什麼事再打給他後來就一直都無電話上的關心!因此我父親說到時對方打來或調解通知書來都不要理他也不要去等6個月告他傷害;這樣可行嗎?
請各位專家們給我點專業的建議
這樣讓我可能要1個多月才能上班而且新車修好要5萬多 我到時能向對方求償些什麼呢?
更新1:

發生地點無交通號誌距離前方50公尺才有十字路口

回答 (6)

2012-11-21 6:05 am
✔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本案看起來較像是路口之車禍案件

但文中並未提及有無號誌

故筆者暫時以無號誌路口之車禍案件來做判斷!!

大大你需要先判斷雙方路權歸屬

依目前現行相關實務見解

侵犯對方路權者將為肇事主因!!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 第一項 第二款

有關無號誌路口之路權規定順序如下

a.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幹支道車之認定並非以道路大小來認定喔!!須有號誌或是標誌標線來做區分}

b.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c.車道數相同時 ,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d.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e.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若無幹支道之分 車道數亦相同時

本案極有可能出現

對方車:左方車需禮讓右方車之狀況!!


2.就算對方確實侵犯我方路權為肇事主因

我方亦須小心被認定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是未減速慢行之次要過失


3.我方現階段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申請強制險之相關賠償時

有幾個重要的觀念你須先知道


a.我方所申請的強制險 係由對方產險公司給付

強制險的賠償在法院判賠之時

須視為對方的損害賠償金額之ㄧ部份!!



b.我方最後若與對方達成和解之時

務必於和解書中註明 {本和解金額 不含強制險相關給付}對我方會較為有利!!


c.我方現在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對我方較為有利!!


4.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

因字數限制 !! 筆者不多做說明!!

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輔助器材 上限2萬

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元


5. 最後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

受傷時:

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f.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g.精神賠償

我方後續求償之時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我方總損失金額,

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 來做換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6.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

我方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訴


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如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7.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網友若有其他問題 或需 詳細計算求償金額歡迎點我的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之!!


2012-11-27 23:24:17 補充:
本案確定屬於無號誌路口案件!!

大大可依順序判斷路權歸屬!!
參考: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2015-07-04 11:27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c
2014-10-18 9:08 pm
這裡有 詳盡說明
TA777。NET
2014-06-03 11: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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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9 11: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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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1 11:15 pm
我推薦你這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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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有所幫忙!!
2012-11-21 5: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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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7 19: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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