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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就您的發問予以回覆如下,請參考: 我騎媽媽名下的機車發生交通事故
但我本身及機車都沒有受傷及損害
但我違規右轉沒打方向燈且騎到快車道上導致A、B兩車擦撞
A車也開車速度超快欲右轉但因為要閃避我的機車去車尾去擦撞到B車的車頭
B車的駕駛直線加速欲在黃燈變紅燈時通過十字路口但最後傷重不治
B車的家屬本身有拿到死亡駕駛保險的理賠金最後要跟我及A車和解
我跟A車都要賠錢給B車家屬和解
想請問,在我及機車都沒損傷的情況下
我的部分保險有理賠嗎?
強制險是採交叉理賠,我方的強制險賠對方,對方的賠我方,先說明之。 你與事故之發生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A、B車若有受傷、殘廢、死亡,均可申請你的機車強制險理賠。理賠項目如下: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6.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7.死亡給付:101年3月1日後為200萬元。 還是媽媽可以申請理賠畢竟車主是媽媽?
機車強制險有賠嗎?
我跟媽媽可以"依據這個事故"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嗎?
若不行什麼情況下我才能申請理賠呢?
你自身無受傷及損害,是無法向任何人求償損失的,更遑論要申請保險理賠了。頂多只有他方當事人得申請你的強制險來賠償。
請大大們幫幫忙><· 2012-11-19 23:32:39 補充再請問一個問題~
請問申請理賠有限定事故發生多久期間內必須申請才能理賠嗎?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4條之規定為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兩年內。 後續若有車禍處理、法律諮詢等問題,歡迎來電免費諮詢。 台中市車禍受難者關懷協會的小叮嚀: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重要(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車禍當下無保險怎麼辦?後續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不論駕駛汽車或是機車,在馬路上東西南北奔跑,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政府強制規定投保的「強制險」外,另外一定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如有此保險,發生車禍時,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額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