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約7:20載小朋友到補習班上課.到了補習班門口,小朋友自己開車門下車後,停約15-20秒,我就開車直行,因車流量多且前面路口是紅燈,因此時速約10以下,才開約2-3公尺,剛好開經右手邊是一楝大樓的地下停車道,被住在此大樓的住戶驕車急速從左側,要轉進右側地下停車道給撞上左前角.而他的車子右前門跟右後門都凹陷.
對方一下車一口咬定就他視線而言我的車子是違規停車,撞上了正在轉彎的他.
因我沒有保意外財損險,所以沒有保險公司幫我處理.
對方保險公司一口咬定就他車主所言是我違規停車在先,所以我責任較大,佔7-8成.
但我當時車子是已經在行逕中了,而且是直行車.他是從我左後方來,我根本看不到他是否要轉彎.
我說你沒看警察記錄的事故現場圖嗎?對方保險人員說有.但你們二造雙方說法差距太大.問我想怎麼解決?
因我沒有保險,所以我就說那就各自修各自的.
但對方不肯.因為我的車是BMW鋼板較厚,只有左前方方向燈破裂跟保險桿擦傷凹陷.修理費用約幾千塊到萬元左右,但對方TOYOTA車,前門跟後門都凹進去.他傷勢比較慘重.
請問我的情形是否適用道路交通安全則中: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轉彎車, 如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
我覺的我是被撞的那一方,很冤枉,但對方同樣也這樣覺的.目前對方一直要求我賠償,而我又沒有保險公司可以幫忙,請問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