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基督教不能做的事 !

2012-11-20 5:29 am
信基督教不能做的事~~~~

ex:不能抽菸喝酒 拿香 怎樣的嗎?

越詳細越好

回答 (8)

2012-11-20 11:50 pm
✔ 最佳答案
信耶穌有什麼事不能做?

「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殺人、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呀,有很多,這都是信耶穌後不能做的事。」

這些話,常在未信者的口中出現,甚至在一些不喜歡閱讀聖經,以為自己信了、得救了的自稱基督徒口中常常能聽到。

「信了耶穌,限制真多。」

你是這樣想的嗎?
未信的人是比較自由,是嗎?

那是否未信者便可以姦淫、偷盜、殺人、作假見證陷害人了?

我相信在你心裡是清楚的知道,無論你是否已經歸信主耶穌基督,這些事本來就不可做,而不是因為要做了基督徒才不能做這些事。

聖經中的教訓不是只限對基督徒,而是凡是人都被列入在其中,舉例說:假如我們本是香港人,現身處在美國,請問我們要守美國的法律嗎?仍然是要守的。美國的法律不會只是因為美國人才要守,香港人、法國人、德國人便不用守,凡是在美國的,都要守美國的法律。聖經中的真理不會只是給予基督徒,而是凡是活在世上的,都要遵行。這是對全人類所說的,不論是過去、現在、未來,是包括着一切的人,而非只是對一小部份的人才有效。

對於像抽煙這類的事情,聖經沒有明確的指不能抽煙,但許多時候我們能知道,不是因為聖經說了所以才不去做,而是因為抽煙本身對身體有害,所以即使是非基督徒,亦不應該去觸踫。聖經不是百科全書,世上也沒有一本書會對世上每一件事情都清楚列明該怎做,當我們要知道相關知識時,便去查找相關知識層面的書藉便可。作基督徒不是要作一個只唱屬靈高調,常常談屬靈的事,然後仿佛脫世般不理世上任何的事,作一個不聞不問、也不學習的人。這樣,不但非聖經的教導,更會讓未信的人看到覺得基督徒只不過是一群沒有理性、沒有智識的愚昧、驕傲、自命清高者而已。

其實對於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聖經有許多話可以給我們作為指引,其中一個原則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書十章二十三節)」沒有益處的,我們做也沒意思,基督徒不應作沒意義的事,所以我們便不作了,更何況是有害的事,即非基督徒,亦不應該行。沒造就人的,我們也不會故意去作,因為我們所作的可能是能夠造就別人的事,這是我們該盡的份。

至於有關聖經明確寫着不可以做的事,我們當然不能去做,這不是一種限制的原故,而是因為愛的原故。舉例說:有個人很愛你,你感受到他的愛後,你很感動,被他的愛所軟化你本來很剛硬的心,所以你接受了他。現在你只要與他在一起,你便很快樂,因為你懂得以他愛你的愛來愛他。所以,你不會挑一些知道他不喜歡的事來做,一切他所不喜悅的,你會避開不做,也會提醒自己不能那樣做,因為你知道當你作了他不喜歡的事時,他是會為你傷心難過的,既然你愛他,又怎會願意讓他難過?基督徒對上帝的關係就該如此,我們知道主是如此愛我們,又怎能時常的讓他為我們的罪惡過犯而憂傷?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有許多事不作,不是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所以才設有限制,反而是因為我們有了「權柄」,我們有了「自由」。

信了主的人不是多了一份限制,而是真正的得着了自由。自由不是隨行自己的私慾,想做什麼便做什麼,不是想犯罪便犯罪,那不是自由,而是野蠻,是自殺。當我們說「想做什麼便做什麼時」,我們忘記問自己:「我倒底有沒有能力想做什麼便做什麼?」要這樣做的人,只能是擁有無限的能力者才能夠「想做什麼便做什麼」,若不然,你能不能自己不依靠任何事物飛上天空,或是潛進幾百米下的海底?真正的自由是指,當我們可以選擇犯罪時,我們「有權柄、有能力的選擇『不』犯罪」,這才叫自由。自由是說「不」的權利,而不是說什麼都行。

還沒信靠主的人,只可以選擇犯罪,而不能說不犯罪,所以沒有真正的自由。(罪是指對上帝的虧欠)但基督徒因着主的赦免、把我們從罪中釋放出來,使我們能不再對他有所虧欠,能夠在誘惑來的時候,選擇不犯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容讓我們能明白,我們作基督徒是何等的自由,而不是受諸般的限制。我們作基督徒不單是尋求屬靈的知識,最重要的是要與主有關係,要被祂的愛感動,順服他,以祂的愛來回應祂。

求主幫助我們


小農夫
2012-11-21 1:21 am
小農夫說得好!!!
總意是愛主,因著愛主而愛人。
2014-08-07 11:08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2-11-22 9:52 am
不能刺青
不能不孝順父母
不與人計較
不計算人的惡
心思意念要純正
不能看色情片
不能貪別人的家產
不吃拜拜的東西
不能驕傲
不能嫉妒
不能誇口
不能婚前性行為
不能拜別的神
不能殺人(拿娃娃)
不能做保
不能發誓
不能與主以外的神立約
參考: 自己的經驗
2012-11-20 9:17 pm
出20:13 “不可殺人。<神出爾反爾的最大證明>好笑哈!全能全知的耶和華有十誡不可殺人,但以色列人到了迦南地後,全能全知的神教唆以色列人屠殺迦南人,不論男女老幼,小孩,大肚婆,什至在田野裡逃跑的也殺盡,最後侵佔迦南土地,還把迦南人的所有金銀財產收歸聖殿,根本和強盜有什麼分別呢?一位出爾反爾的神有什麼可信呢? 還看地上有一位叫佛陀的人,不用殺一人也能傳真理慈愛. 相比之下,佛陀要比耶和華偉大慈愛得多.

2012-11-20 13:17:36 補充:
出20:13 “不可殺人。<神出爾反爾的最大證明>

好笑哈!全能全知的耶和華有十誡不可殺人,但以色列人到了迦南地後,全能全知的神教唆以色列人屠殺迦南人,不論男女老幼,小孩,大肚婆,什至在田野裡逃跑的也殺盡,最後侵佔迦南土地,還把迦南人的所有金銀財產收歸聖殿,根本和強盜有什麼分別呢?一位出爾反爾的神有什麼可信呢?

還看地上有一位叫佛陀的人,不用殺一人也能傳真理慈愛.

相比之下,佛陀要比耶和華偉大慈愛得多.
2012-11-20 9:01 pm
出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出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出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出20:13 “不可殺人。
出20:14 “不可姦淫。
出20:15 “不可偷盜。
出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出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出20:23 你們不可做什麼神像與我相配,不可為自己做金銀的神像。

。。。還有很多。。。不可。。。
參考: Bible
抽菸喝酒 自己傷身
拿香 以色列祭司就是拿香(爐)的
不能悖逆神
不能悖逆聖經(像耶證人就是悖逆聖經)
2012-11-20 6:29 pm
信基督教,不可信他神,不可拜偶像。
像慈濟那樣,做再多好事也沒用,照樣被耶穌打下地獄。


信基督教,做壞事沒關係,只要向上帝懺悔一下,就洗清了罪惡,又可以繼續做壞事了。
信基督教,殺人沒關係,只要像陳進興一樣,做盡壞事後改信基督教,就可以上天堂。


收錄日期: 2021-04-16 15:15: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119000016KK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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