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後方撞前方,上協調委員會(調解委員會)。

2012-11-14 10:09 pm
半年多前於十字路口,
因前方轎車突然煞車,造成我騎車從後方撞上,
前方後煞車燈破了,我也從機車上摔出受傷。

前方突然煞車的原因為:
他看到橫向的紅綠燈已轉綠燈,所以他煞車停下來。
(但是該紅綠燈並非我們這方向該看的紅綠燈)

再說其實他的車與我的車都早已通過我們這方向的停止線約10公尺,
應該沒有理由可以任意在十字路口停住車子吧。

我堅持不理賠他那煞車燈的費用,因為我覺得他也有錯。
他申請了調解委員會,請問:
一.如此的造事責任,是否雙方都該負責?
二.而他的任意停車(看錯號誌),造成我的受傷、機車損壞,是否也該為我負責?
三.報案三聯單上註明,事發後6月內可提出調解委員或交通事故鑑定,
但是故已過6個月,為何對方仍申請得出調解委員?
並已過6個月此交通事故案件,對錯的追訴仍有效?
勞煩各方專業人士解答了,感謝。

回答 (4)

2012-11-19 7:54 pm
✔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為你回覆問題,

答案或許不如你所想像,
但~~卻是實情!

一.如此的造事責任,是否雙方都該負責?

答:就你所提的事發經過來看,
對方並非惡意急煞所衍生的事故,
所以結果應該還是我方為全部肇事責任!


二.而他的任意停車(看錯號誌),造成我的受傷、機車損壞,是否也該為我負責?

答:在對方沒有過失的狀況下,
我方的所有損失將與對方無關!
但我方在本次事故中受有傷害的部分得向對方所投保的強制險 產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喔!

強制險全名為『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主要是針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在事故中受有傷害的人)來做理賠,

且不管雙方肇事責任,

且強制險是交叉理賠,

賠償是分為體傷、殘廢及死亡。

絕對不會有理賠車體等一類的財損部分喔!


申請強制險之醫療費用
需要準備

a、警察局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b、醫院的收據,強制險可用副本。
c、診斷證明書。
d、當事人之行駕照、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帳戶影本
e、向對方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底下提供強制險給付部分請參照:(每人體傷總金額上限為20萬元整)
一、醫療費用: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 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限已付出,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即可。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上限兩萬元)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三.報案三聯單上註明,事發後6月內可提出調解委員或交通事故鑑定,
但是故已過6個月,為何對方仍申請得出調解委員?
並已過6個月此交通事故案件,對錯的追訴仍有效?

答:刑事傷害的告訴權才是六個月,
而民事請求權為兩年,
而調解委員會主要是針對民事的部分來協助調解...
所以時間上沒有問題!
你所提的部分應該是指警方協助的時間。
而鑑定的部分除非是重大傷害案件由法院轉送鑑定,
不然超過六個月..車鑑會也將不受理喔!


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
參考: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2015-07-08 4:33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y
2012-11-15 1:37 am
(1)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相同車道後車撞前車完全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4


(2)

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2012-11-15 1:01 am
發生交通事故後
刑事半年內
民事2年內
對方與您談的是車損
當然還在期限內


收錄日期: 2021-04-27 20:00: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114000010KK0345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