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不是的香港護照&身份,我男朋友&他目前的合法妻子是香港身份,他說香港婚姻法中離婚要辦一年?離婚後再結婚也要一年?係真的 還是呃我?!
答:按香港的婚姻法例,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亦無財產或子女撫養權,贍養費等的爭拗!則由入表向家事法庭提出申請,到取得暫准離婚判令,需時大約兩至三個月!在取得暫准判令後六星期,便可以將暫准判令申請轉為絕對判令!基本上取得暫准判令時婚約已經解除!
如雙方同意離婚,但其他方面未能達成協議,需要由法庭作出裁決的話,則需時更隨時要半年以上才能取得暫准判令!
假設其中一方不同意離婚,則更需要在分居兩年以後,才能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到時再要加上半年時間才能取得暫准判令!
而當取得絕對離婚判令後,卻無需再等一年後才能辦理結婚註冊!祇要婚約無效回復單身後,便可以再次辦理結婚,祇是在結婚證書上會註明是曾離婚的身份!但如在未正式解除婚約前便再婚,則會觸犯重婚罪!
如果我同他結婚 不拿香港身份,我的婚姻會有保障嗎?
答:祇要你跟對方是以合法的形式辦理註冊結婚(在甚麼地方註冊不重要,香港婚姻法承認在任何國家地區以合法手續完成的婚約),則你們的婚約都是有效而受香港法例所保障的!
當然大前提是要對方先解除原有婚約,否則你們後期的婚約有機會不被承認!因對方在未解除原有婚約下再婚已觸犯重婚罪,故你們的婚約會被視為無效!
他同他目前妻子分居中國&香港,分開是因為 感情變淡,我要如何保障我以後的婚姻權利?
答:感情問題太複雜,基本上有理說不清,更遑論去判斷誰對誰錯呢!還是那句,祇要對方順利解除原有婚約,並跟你正式辦理結婚手續,則你婚姻的權利將受到法律的保障!
我也怕結婚後有一天我們還是會分開,最壞的狀況我都要先想到....,我想維持我目前的國籍,不想拿香港身份,但我需要婚姻的保障該如何是好?
答:這問題請你可以完全放心!假設你在香港辦理註冊結婚,你無需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你可以持有全球任何國籍,祇要是合法的便可以在香港申請註冊結婚!而這婚約同樣受到法例的監管和保障,不會因你無香港居民身份而有所差別!縱使他日你們移居外地,這在香港註冊的婚約仍然有效亦同樣受到當地婚姻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