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有一單位租于一間公司多年. 一年前租約期滿後,在沒有續約的情況下繼續讓他交租及使用單位,可惜近期每月都遲交租, 由月頭延到下月中. 每次聯絡他都指出會遲些交租金.
Q: 是不是可一個月知會收樓 (這是舊租约保款) ?如果他不走,收樓有甚麼正式程序?如不想向法庭申請收樓,有甚麼其它程序?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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