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個計劃其中一個條件係"不論申請人是由年老親屬還是另一名成年的家庭成員擔任,雙方均須於接受調查時簽署一份意願書,聲明較年輕的一方成員會照顧年老親屬,並一同居住。若日後發覺違反此條款,則所獲配單位的有關租約會被終止。"
但由於本人需要返工,老人家有老人痴呆, 如果返工時間沒有人照顧不行的, 但沒可能不做野拎綜援照顧佢, 現轉介到老人院住, 而且申請左政府援助金, 這樣做法會唔會被中止合約, 情況是否需要上報房署? 如不申報,等日後我麻麻過身後是否也需要遷出?
收錄日期: 2021-05-02 1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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