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上班途中 綠燈直行時被轉彎車撞倒
當時我倒在地上 爬起來的時候覺得頭暈暈的
但是右側頭部疼痛有腫一個包
身體沒有明顯外傷, (有穿雨衣防護到)
事後隔天 ,肩膀,腰部,小腿事後都瘀青疼痛
警察有來現場拍照,肇事的汽車駕駛隨警察回警局作筆錄
我則是去附近醫院掛急診 但醫生看我沒明顯外傷有沒有嚴重頭暈嘔吐的症狀
就叫我回去觀察休息
看完急診後我去警局作筆錄跟接受酒測
後來我說和解要等到我身體穩定再談 就離開了
隔天汽車駕駛有打電話來 問我身體如何
我回說全身痛 ,他就說叫我要注意頭部如果不舒服要再去就醫
就接著說 他要澄清
當時他那邊有可以右轉的綠燈(因為筆錄寫他紅燈右轉撞到我)
所以他沒有違規 我聽到後
就覺得他想要撇清責任
後來就說 不過如果妳之後車子和人的醫療 我還是會賠償
但是今天都過了 快兩個禮拜了 沒有再打任何電話要談和解
可能想要推給保險公司賠
受傷後一個禮拜對方的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我 問我傷勢怎麼樣
我說我去腦神經外科檢查 醫生說 撞到腫起來的地方還沒消腫
大概要2~3個禮拜血塊才會慢慢化為血水消腫
我詢問醫生 被撞到頭 跌倒之後
眼睛會有飛蚊症的現象,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好
醫生就幫我轉眼科 眼科醫生幫我檢查後 說眼球是沒明顯外傷
但是頭部劇烈撞擊後 會有飛蚊症的症狀
但是保險公司的人說 妳那個跟車禍沒直接關係吧
聽了我很生氣,竟然還質疑我 他又不是醫生
我說是醫生說的 他就說 那妳再把醫療單據診斷證明書收好再談和解
修機車的部分 我去估價老闆是說至少要2千多
但是給保險公司修很麻煩又要等保險公司去機車行拍照估價什麼的
我想要那個汽車駕駛直接賠我醫藥費,修車費跟精神賠償
因為讓保險公司理賠 好像沒經神賠償這一項
我有請警察那聯絡 汽車駕駛 跟我談和解的事
但是他就是不打電話跟我談
真的是想推給保險公司 只賠修車費跟去醫院看診的費用就想了事
請問如果沒和解他會受到什麼處罰嗎?
請幫幫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