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責任險

2012-11-12 2:39 am
本人在8月24日被汽車撞到傷勢左鎖骨骨折對方開車我騎車經和解後對方負擔醫療費用當初對方告知我所有醫療單據都能給付我開刀前告
知對方我ㄉ醫生建議使用特殊器材固定是否有理賠對方回應可用不過事後跟我說特殊器材第3責任險只理賠20000上限而我花嚕37600保險公司不理賠我可以告這個業務ㄇ(我只想討回我應有ㄉ權益)

回答 (7)

2012-11-16 9:05 pm
✔ 最佳答案
本人在8月24日 被汽車撞到傷勢左鎖骨骨折 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對方開車我騎車經和解後對方負擔醫療費用當初對方告知我所有醫療單據都能給付我 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開刀前告知對方我ㄉ醫生建議使用特殊器材固定是否有理賠對方回應可用 除上述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醫療費用:超出強制險理賠上限(如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實務上每日2000至2200元)及強制險未有理賠的部份。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不過事後跟我說特殊器材第3責任險只理賠20000 非第三責任險,是強制險的醫療器材僅兩萬為限. 上限而我花嚕37600保險公司不理賠我可以告這個業務ㄇ(我只想討回我應有ㄉ權益) 若對方有第三責任險,其超出二萬的17600,可向對方或其保險公司求償.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參考: 大師兄的專業知識
2016-04-24 10: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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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3 3:19 am
(1)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先釐清責任

(2)

對方的強制險沒有過失責任問題
醫材上限兩萬元
理賠的保險金視為和解金額一部分


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
理賠強制險不夠賠的部分 ( 超出兩萬 )
但是有過失責任推定問題,多錯多陪少錯少賠沒錯不賠


(3)

不同的保險商品負責範圍不同
要拆開來看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2012-11-13 3:06 am
您好:

個人不專業的回答,您就隨便看看就好!

您的問題:「......被汽車撞到傷勢左鎖骨骨折對方開車我騎車經和解後對方負擔醫療費用......」

不知道您的和解書是如何寫的,一般的和解書寫法通常是統括性的一個合解金額,如果您的和解書也是統括性的一個金額的話,對方如果已經依和解書的內容足額賠償的話,基本上應該是不能再向對方求償了,除非賠償額度不足,可以請對方予以補足;如果和解書寫的是依後續實際發生金額而並沒有固定的賠償金額(正常的狀況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寫,可能會沒完沒了),您是可以依約要求後續賠償。

「......特殊器材第3責任險只理賠20000上限而我花嚕37600保險公司不理賠我可以告這個業務ㄇ......」
第3責任險只理賠20000,這種資訊是不正確的,因為您說的應該是強制險的理賠額度,第3責任險的總理賠額度是對方的投保額度,應該不會只有2萬,依您的描述看來對方應該是沒有投保第3責任險。至於您提告的對象正常的狀況應該只限對方當事人,您若以該業務員提供的錯誤訊息導致您錯誤判斷而和解的理由提告的話,舉證責任和對方的法律地位恐怕還蠻複雜的,個人比較不建議這樣處理,成案的難度很高!個人不知您以何種管道和解,也不知道您的事故狀況(判斷對方有無肇事責任),如果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們是以一般民事和解的方式和解,您若覺得您所受的委屈必須得到一些補償,這個部份說實在的還可以請對方依肇事責任比例再掏腰包解決一下,對方如果以「已經和解」的案件不予理會的話,您是還可以提出刑事傷害告訴(無論和解書內容有無提到雙方放棄一切告訴的權利均可),只是訴求要儘量得到檢察官的認同,否則可能很容易被輕輕放下,對您就沒有實質的助益!
2012-11-12 6:11 am
您好:
其實最近我幫忙朋友二位都是有類似的情形。

首先想確認是否有請警方?是否有備案?是否有責任歸屬判別書?

保險只是風險轉移的工具,不論是否有保險,若肇事責任在對方,那麼
他就必需全部負責,不是有了保險就可以全部免責。

一般人錯誤的觀念都以為車輛有了保險,就可以全部免責,這是錯的。

而且賠償會依傷勢部份有「倍數」賠償。

業務講的是不清楚,是有賠,但沒講「上限」。
就像你若有買住院日額1000元,現在問業務說車禍受傷住院是否有賠,
業務說有,但你實際住的是單人病房一天要3600,但實際你買的只有1000元
可以給付,所以你還要自己補貼2600元。

上述只是要說明「限額」給付的概念。
業務有回答,只是沒問詳細。他也可以說有賠,
可是有「但書」(即限額)。

話說回來,你要找人負責應該是「肇事者」 吧!

可以請警察局申請送 協解,先出來談談賠償,若談不妥再考慮提告。
但注意有六個月(即事發六個月內 要處理)刑事訴訟的權益喔!
參考: 自己
2012-11-12 5:25 am
您告的對象錯了
您要告開汽車的人
前提是肇事責任歸屬
若是對方錯
您能要求對方保險公司賠償的金額及項目太多了
例如:
1.所有醫療費用對方全額買單
2.精神損耗賠償金
3.工作損失賠償金
4.交通費用賠償金
5.機車損壞賠償金

您的產險業務員呢?
這時您要找他為您爭取您的權益

2012-11-12 4:32 am
照你說言,你的權益不正是意外醫療2萬元嗎?保險公司不賠嗎?
如果有賠你有何權益損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57: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111000016KK0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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