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點供. 幫手計吓.謝謝.

2012-11-09 10:39 pm
13.8.2012 入職. 月薪$10500. 顧主幾時開始供? 顧員幾時供? 唔明13/08 點計? thx!

回答 (3)

2012-11-10 3:59 am
✔ 最佳答案
如你是全職僱員,當你工作滿60天僱主便要替你供強積金!

僱主需要在60天內替你登記,並由你第一天入職日起計來替你供款(即13.08.2012);僱員則享有免供款期,無須為僱用期首30日作出僱員部分的強制性供款,亦無須:
為在緊接該30日免供款期後的首個不完整工資期作出供款(如僱員的工資期是一個月或短於一個月);或為受僱第30日所在的公曆月作出供款(如僱員的工資期長於一個月)。
8月
僱主供款:$10,500 x [(31-13)+1]/31 x 5% = $321.77

9月
僱主供款:$10,500 x 5% = $525

10月
僱主供款:$10,500 x 5% = $525
僱員供款:$10,500 x 5% = $525
2012-11-10 3:16 am
按照現行強積金條例,強積金供款在僱員連續受僱滿60日後開始支付。僱主須補付首60天的全部供款,僱員則無須就受僱首30日及首個不完整糧期供款。以你的個案為例,簡單來說,假如公司糧期為每月第1日至最後一日,由13.8-11.9是你首30日免供款期,而12.9-30.9是第一個不完整糧期,所以你亦不需要供款。

你的首個MPF供款期由1.10-30.10,供款會在11月的頭10日由僱主在薪金扣除5%(即$525),連同僱主8、9、10月份供款$1354.8($304.8 + $525 + $525),一同交給強積金受托人購買基金單位。

如需要進一步解釋,可再和我聯絡。
2012-11-09 10:58 pm
僱員就會受僱滿60日先開始供

如果僱員咁岩入職頭兩個月都未夠60日既話就會第三個月先開始供
參考: 知識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05: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109000051KK0030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