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不斷理還亂的婚姻

2012-11-08 7:36 am
最進得知一位朋友的煩惱
從前朋友在網路上結交了一名女友,女方大他2-3歲(男方35歲,女方約36-37歲)
交往約十年,期間女方曾遭男方家人反對來往
後來兩人不顧家庭反對下同居,甚至後來一起投資某直銷事業,
不料被騙刷卡導致有債務纏身
約一年多前女方提出分手,在今年"意外"回到男方身邊復合(當時女方未懷孕)
(男方其實不想結婚,但女方卻想)
過沒多久兩人即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但男方尚未和家人提出兩人結婚的消息
也未和家人討論辦婚宴,拍婚紗等等辦婚禮之事宜
女方家人卻知情,也在男方家人未提親下就答應兩人婚事
不料,女方結婚後一個多月即懷孕,男方仍未讓家人知道兩人已婚之事實
加上經濟問題,男方無固定工作,女方暫時為主要家計負擔,
債主兩三天就上門討債
女方又懷孕加重未來經濟重擔,
於是男方因起先為不婚立場但卻走入婚姻,且後來無意扶養小孩,開始提議離婚,但女方因有孩子為由想讓男方留在婚姻關係裡,也希望男方家庭能接受兩人之關係

現在,男方的苦惱是,女方一直要以婚姻責任留住男方,但這混亂的關係又該如何是好?
請大家給意見,謝謝。
更新1:

女方為了顧全現況不願妥協 婚姻本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情,難到女方眼裡只有想愛,婚前沒看清楚現實也沒責任嗎? 男方已經對這場婚姻無感情基礎了,加上家人那排山倒海的壓力 現在只想怎麼結束這名存實亡的婚姻,若照您的回答, 可能得採取兩願離婚比較適合? 只能說他當初太衝動了 在台灣,結婚容易去戶政登記結婚簽字就成立了 要離婚卻難 事後得承擔婚姻帶來的責任與包袱 法律真的難斷家務事及男女情感問題,此事值得引以為鑑

回答 (13)

2012-11-08 8:08 am
✔ 最佳答案
您好:

既然戶政機關都受理結婚登記,則應有的形式要件已符,雙方的婚姻便合法有效成立,縱使沒有任何人知悉(除見證人外),也無礙婚姻之成立。

但就雙方之婚姻關係言之,就雙方客觀上的問題來看,離婚官司訴諸法院恐怕也難解,除非雙方合意離婚,否則法院不可能判離,更何況由其女方也懷孕,法院更不可能為這小朋友擔到道義上責任。家務事小弟無法斷孰是孰非,也只能客觀上給點意見,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從問題上來看,個人建議應以大局為重,小朋友的養護教育,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不要讓小朋友缺乏了任何人的關愛。既然都結婚,想必仍有感情基礎存在,婚姻本來就是要努力經營。貧賤夫妻百事哀,讓雙方彼此坦然面對共同的問題,解決債務,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有問題亦請來信指導

法律人
2015-11-04 4:31 am
自從失戀後,看到路上成雙成對,就格外放閃,嘴巴瀟灑說只是少一個人來愛,但不可否認還是希望可以多多認識新的朋友,
往認真爬文3個月以上,終於找到隱藏在網路中,傳說中的李姐,
在今年3月初就預約來找,果然是口碑相傳,不做廣告的,我排第3次就遇到雙方非常有感覺的,目前是暫停排約,
李姐那邊可以暫停排約1次,會員時間可以展延拉長時間,也在這段時間可以觀察對方.
推薦給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2012-11-11 7:43 pm
小孩不該生~在現在的情形下~~

其實~~他們早該分開了~~
因為~~一個人的責任~~絕對不是要求來的~~
如果是~~~那往後更是痛苦~
2012-11-10 5:56 pm
您好!我略懂命理,感情的問題常是愛情運勢的影響,如果有機會的話可以和您聊聊。這是我的mail:[email protected]
2012-11-09 8:51 pm
吵架該是一種溝通,不該以傷害為目的。真正愛妳的人是不會因為生氣而去傷害妳的。
不管是動手打人或是口出惡言,都不是一個真正愛妳的人會做的。
正在吵架或是生氣,都不是一個可以傷害對方的藉口。
如果夠愛妳,就捨不得讓妳受傷害,不是嗎?

還有什麼不懂得 可以到我部落格留言 詳談
2012-11-09 8:00 pm
*****

dear friend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裡 難免會有煩惱 挫折

建議您不妨去求籤 祈求諸佛菩薩 指引迷津
說不定你會有許多心得與收穫

推薦一個地方 : 台北淡水的緣道觀音廟 求籤詩非常靈驗

交通方式:
搭台北淡水線捷運 在紅樹林下車 捷運站對面有廟方之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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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道觀音廟 官網: http://www.yuandao.org.tw/

希望其他身心鬱抑的朋友 當他們有苦無處可說
無人可以傾聽之際 可以因此方式而一解心愁

祝福您 吉祥如意
南無本師大自在王佛

*****
2012-11-09 2:08 am
婚姻是神聖了、不是小孩子在辦家家酒、而身為男人什可說那麼不負責任、說什麼家人堅持反對、說什麼原本是不婚、說什麼女人逼婚。你都己是大人的、、你都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規劃了、如果一開始你的家人反對、為何十年前你就要和老婆同居、甚至到結婚?

因此此時你說種種的一切、根本不是理由、可說完全是個不負責任的男人、、即然你是這種人、再說也無益。
2012-11-08 9:55 pm
婚姻中常常是一個願打一的願挨
若是不想要離婚
是要雙方要好好的談清楚關系
若是心理問題或者是婚姻上面問題
可參考這個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TQhlXN6QFQVUv5twqtTn5x.c8tYvd6tU538-
2012-11-08 9:42 pm
雲端科技狂想曲~~~~~~~~~~~~~~~

進入時光隧道的迪妹▲▲▲▲▲▲▲▲▲▲▲

五年後的迪妹說:「你好,我是五年後的迪妹。」

五年後的迪妹說:「我知道你沒錢,甚至是很窮。」

五年後的迪妹說:「我有些話想告訴你,你快30歲,而我快要35歲了。」

五年後的迪妹說:「你很怕老,又沒錢,又怕中年後失業,總之擔心的事情亂七八糟的多。」

五年後的迪妹說:「而我就差一點步入中年,現在還是沒錢,還真的快失業了,這全都是你害的。」

現在的迪妹說: 「關我鳥事……不景氣無薪假風暴,油電雙漲,勞保年金大縮水,這是我的責任嗎?」

五年後的迪妹說:「如果你能提早作計畫規劃自己的未來,五年後的你,就不會落得像我這種下場。」

現在的迪妹說: 「如果我不想五年後像你這樣,那我現在該怎麼做?」

五年後的迪妹說:「你先去加入這個網路賺錢系統,這樣五年後的我,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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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8 7:50 pm
如果不想結婚當初就該明確拒絕的,而不是婚結了,孩子也有了卻拿"本來就不想結婚"、"無意扶養小孩"來做藉口。沒考慮清楚並不表示你能不負責,畢竟事情演變成這樣你也有責任。這些都是男人的藉口!!這樣的婚姻真的會幸福嗎??
2012-11-08 6: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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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如有打擾真的抱歉^^ 敬祝您幸福快樂:)
2012-11-08 3:58 pm
訴請離婚需蒐集對你有利的證據

雖然男方當初不想結婚

但婚姻成立已成事實

若要離婚是需要方法的

為了小孩著想兩人試著再一起努力看看

或許情況並非那麼糟糕

還有問題或需要協助之處歡迎寄信給我詳談!
2012-11-08 1:33 pm
這只能說......自業自擔......
當初沒考慮清楚的後果,只能自己承受,而且對方都有了孩子卻不想負責任,也太...了吧?
如果不想結婚當初就該明確拒絕的,而不是婚結了,孩子也有了卻拿"本來就不想結婚"、"無意扶養小孩"來做藉口。沒考慮清楚並不表示你能不負責,畢竟事情演變成這樣你也有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56: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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