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的移民類別為F4
在2001年11月9日申請
之後在2011年8月份通知我去做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而且所有費用及表格都已經繳交
也包括經濟擔保費
那為什麼到現在還沒通知我去面談呢?
是不是遺留什麼步驟或文件呢?
希望有人能夠正面回答問題~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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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105000051KK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