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一間私人餐廳做兼職侍應,一星期最多返5日,一日4個鐘,我諗住返吾夠3星期就辭職
老闆冇話有試用期,或通知期 ( 基本上咩都冇講,只係叫我返工 ) ,而我又冇簽合約
我係吾係可以即日辭職吾做 (定係要提早通知,而如果提早通知又要幾多日?) ,然後即日還返套制服俾老闆?
仲有駛吾駛遞辭職信?
而老闆又會吾會扣錢,或要我賠償?
總之正確既辭職程序係點樣?
如果有相關資料,請額外補充!
抱歉麻煩請講番我想知既答案,其他既請盡量吾好講,因為我會混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