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要當幼稚園、小學或中學教師,有關人士須要根據本港教育條例取得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的地位:
‧ 檢定教員
非學位教師 —— 持有教師文憑
學位教師 —— 學士學位加教育文憑/證書
‧ 准用教員︰要有足夠學歷,但無須專業教育資歷。
‧ 不少幼稚園都會聘請受過正式幼兒/幼稚園教育訓練的老師
‧ 中學程度,並由2001 / 02學年開始,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取得五個不同科目E級或以上成績,其中一科必須為中文或英文。
‧ 由2003 / 04學年開始,所有新聘的幼稚園教師都必須在入職前已具備合格幼稚園教師資格。
‧ 部分幼稚園會要求老師略懂美術及音樂
‧ 有愛心、耐性及良好的表達力。
‧ 喜歡與小孩子相處 除了符合以上規定的資格外,你必須要極有耐性及愛心,在幼稚園工作並不只是陪幼兒玩耍,你更要傳授知識、教導幼兒學習及溝通。‧ 教導3至6歲的兒童,幫助他們認識個人?生,學習照顧自己及培養他們的社交能力。
‧ 教授兒童音樂、美勞、體育及其他基本知識。
‧ 帶領兒童從遊戲中學習,協助兒童培養群體精神。
‧ 幫助他們適應從家庭到學校的環境轉變
‧ 觀察及分析學童的社交、體力及智力的發展,並留意他們有否健康不良或情緒不穩等現象。
‧ 與家長討論學童的成長及學習進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