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後,是否任何公司都唔需要還$$

2012-10-27 9:24 pm
本人哥哥因欠債問題,冇力償還,已經申請破產,係咪可以一間公司都唔洗還?有大公司,咭公司及二線財務公司!
請有相關知識的人請回答,不接受廣告推銷,謝謝!
更新1:

cecimak : 1. 何謂非法??有牌照號碼的算不算? 2. 已經申請了,但仍有公司打來追數,可否給他們已呈上法庭的申請表?

更新2:

cecimak : 尤其是一些祇以報章分類小廣告、互聯網、電話推銷、街頭易拉架及派卡片,並聲稱手續簡便,無需任何入息証明作招徠的,更是高危! 是否都應該不還?應該怎樣處理? 謝謝你的答案~

回答 (2)

✔ 最佳答案

Bb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哥哥因欠債問題,冇力償還,已經申請破產,係咪可以一間公司都唔洗還?

答:對於破產後是否不用還款的問題,該這樣理解!

假設令兄欠下多位債權人的債務,最終無力償付要申請破產!那當他成功獲得高等法院頒布破產令後,其名下所有資產將被破產管理署充公!

除名下資產被充公外,如破產者在四年破產期間有工作收入的話!收入會在扣除破產管理署釐訂的生活費數目後(生活費由署方按破產者申報的收入及支出去釐訂),餘額將要上繳作還債之用!當然如破產者在破產期間無工作收入或入息不超過生活費的上限,自然無需上繳!

破產者被充公的資產和上繳的還款,破產管理署會按比例分發給各債權人(如有的話)!假設在破產期滿後,積欠的債務尚未還清,甚至一分錢也未還過,未還的債也可以在破產法例的條款下,豁免償還!即未還的債可以一筆勾銷,破產者不再負有償債的法律責任!

但請注意獲得豁免的祇包括已登記在該破產令上的合約債務!合約債務的意思是各類貸款、信用卡數、商業賬款、各式賬單、他人索償等!而欠政府的債、被法庭指定要償還的債務不在豁免之列!而並無登記在該破產令上的債務更不受豁免所保障,在破產令解除後仍要負起償付的責任!

故如所有債務都無遺漏登記,則一般貸款方面的債縱使未還清,也可隨著破產期滿而得到豁免償還!基本上問題中提及的金融機構都適用!

但請注意憑藉破產去解決債務問題,祇對合法的債權人有效!如欠的是非法的大耳窿債,則破產是無用的,因他們並不遵守法律!

2012-10-31 17:50:37 補充:
1. 何謂非法??有牌照號碼的算不算?
答:有牌照號碼的一樣有機會以非法的手段去追數,祇是較大耳窿略好少少或可說是持牌的大耳窿而矣!
基本上除各大銀行及其直屬財務公司,一些較大型財務公司(如 Aeon、安信、邦民、大眾等),其他再次一等的財務公司,都已經有機會會漠視法例地追數!
尤其是一些祇以報章分類小廣告、互聯網、電話推銷、街頭易拉架及派卡片,並聲稱手續簡便,無需任何入息証明作招徠的,更是高危!

2. 已經申請了,但仍有公司打來追數,可否給他們已呈上法庭的申請表?
答:當然可以!祇要是正統的財務機構,當收到你傳真給他們的破產申請文件作實後,通常都會停止追數!

2012-10-31 17:55:26 補充:
但要注意,不管對方停止追數與否,已正式進入破產程序後,破產申請人都不能在未得到破產管理署長同意前,再私下向任何債權人還款!如有違可被署方視為非法轉移資產,可以將收授雙方都刑事檢控,如被判罪成可判監兼留案底!
故千萬別在申請破產後向任何人還款,否則後果遠較單純破產為嚴重!這亦是合法財務機構會停止追數的主因,因他們明白在已申請破產後收到的所有還款都是違法的!

2012-11-07 21:49:42 補充:
在法律的角度當然不應該還亦不能還,因會觸犯法例被刑事檢控!但要能應付追數的行徑,尤某是那些接近大耳窿的追數方式,報警亦未必能夠幫到你!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2-10-27 11:49 pm
Not at all.

Bankruptcy is basically a debt repayment arrangement with possible discharge.

Basically, the person who is subject to bankruptcy need to give up all the assets and the majority of the income, which is determined by the Official Receiver's Office. Then the Office will use those money to repay.

After 4 years of bankruptcy, all the declared indebtedness will be discharged if there is no objection.

For detail, you can refer to:

http://www.oro.gov.hk/cht/publications/bankguide.htm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27: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027000051KK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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