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Bb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哥哥因欠債問題,冇力償還,已經申請破產,係咪可以一間公司都唔洗還?
答:對於破產後是否不用還款的問題,該這樣理解!
假設令兄欠下多位債權人的債務,最終無力償付要申請破產!那當他成功獲得高等法院頒布破產令後,其名下所有資產將被破產管理署充公!
除名下資產被充公外,如破產者在四年破產期間有工作收入的話!收入會在扣除破產管理署釐訂的生活費數目後(生活費由署方按破產者申報的收入及支出去釐訂),餘額將要上繳作還債之用!當然如破產者在破產期間無工作收入或入息不超過生活費的上限,自然無需上繳!
破產者被充公的資產和上繳的還款,破產管理署會按比例分發給各債權人(如有的話)!假設在破產期滿後,積欠的債務尚未還清,甚至一分錢也未還過,未還的債也可以在破產法例的條款下,豁免償還!即未還的債可以一筆勾銷,破產者不再負有償債的法律責任!
但請注意獲得豁免的祇包括已登記在該破產令上的合約債務!合約債務的意思是各類貸款、信用卡數、商業賬款、各式賬單、他人索償等!而欠政府的債、被法庭指定要償還的債務不在豁免之列!而並無登記在該破產令上的債務更不受豁免所保障,在破產令解除後仍要負起償付的責任!
故如所有債務都無遺漏登記,則一般貸款方面的債縱使未還清,也可隨著破產期滿而得到豁免償還!基本上問題中提及的金融機構都適用!
但請注意憑藉破產去解決債務問題,祇對合法的債權人有效!如欠的是非法的大耳窿債,則破產是無用的,因他們並不遵守法律!
2012-10-31 17:50:37 補充:
1. 何謂非法??有牌照號碼的算不算?
答:有牌照號碼的一樣有機會以非法的手段去追數,祇是較大耳窿略好少少或可說是持牌的大耳窿而矣!
基本上除各大銀行及其直屬財務公司,一些較大型財務公司(如 Aeon、安信、邦民、大眾等),其他再次一等的財務公司,都已經有機會會漠視法例地追數!
尤其是一些祇以報章分類小廣告、互聯網、電話推銷、街頭易拉架及派卡片,並聲稱手續簡便,無需任何入息証明作招徠的,更是高危!
2. 已經申請了,但仍有公司打來追數,可否給他們已呈上法庭的申請表?
答:當然可以!祇要是正統的財務機構,當收到你傳真給他們的破產申請文件作實後,通常都會停止追數!
2012-10-31 17:55:26 補充:
但要注意,不管對方停止追數與否,已正式進入破產程序後,破產申請人都不能在未得到破產管理署長同意前,再私下向任何債權人還款!如有違可被署方視為非法轉移資產,可以將收授雙方都刑事檢控,如被判罪成可判監兼留案底!
故千萬別在申請破產後向任何人還款,否則後果遠較單純破產為嚴重!這亦是合法財務機構會停止追數的主因,因他們明白在已申請破產後收到的所有還款都是違法的!
2012-11-07 21:49:42 補充:
在法律的角度當然不應該還亦不能還,因會觸犯法例被刑事檢控!但要能應付追數的行徑,尤某是那些接近大耳窿的追數方式,報警亦未必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