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被除外的問題

2012-10-23 9:57 pm
因良性瘤問題,保險經紀人告訴我幾乎每一間保險都會被除外@@
但我真的很介意被除外這件事~
我想請問:
如果我現在保了A公司的醫療保險,告知後被除外~
假如兩年後我再去保B公司的醫療保險,
而這兩年的時間都沒有去醫院看有關良性瘤的科,
兩年都沒看還需要告知嗎?
B公司會知道A公司除外的事嗎?@@
若沒被除外以後都是會理賠的嗎?

或是我現在都不要保,兩年如上述沒看相關科,
兩年後保了之後,萬一以後得相關病,會理賠嗎?
聽說病歷通常只會查最近兩年內的是真的嗎?

有沒有哪間保險公司可能不會除外的?
還有沒有方法可以不除外?@@

希望專業人士可以幫我一一回答上述問題~
先謝謝回答了!!

回答 (6)

✔ 最佳答案
嗨! 讓可以規劃近31家保險的Teresa為你解說

良性腫瘤 在哪一部位??
如果位置離皮膚非常表淺,問醫師是否小手術拿掉就好
因為細胞隨時有變化,特別是靠淋巴,血管的,拿掉最好
萬一良性 也會轉惡性
跟醫師討論


買保險 最好誠實告知
保險就是要獲得理賠的保障

如果日後因病是 該良性腫瘤變化造成
就算是過了2年 理賠人員有察到先前病歷
誰也無法保證 不會發生理賠糾紛

難道還有扯很久 爭取才能理賠
那累不累!!!!!


一般要保書會問以下問題~~~1.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2.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3.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1)高血壓症(指收縮壓140mmHg或舒張壓90mmHg以上)、狹心症、心肌梗塞、心肌肥厚、心內膜炎、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2)腦中風(腦出血、腦梗塞)、腦瘤、腦動脈血管瘤、腦動脈硬化症、癲癇、肌肉萎縮症、重症肌無力、智能障礙(外表無法明顯判斷者)、巴金森氏症、精神病。(3)肺氣腫、支氣管擴張症、塵肺症、肺結核。(4)肝炎、肝內結石、肝硬化、肝功能異常(GTP、GOT值超過參考值以上)。(5)腎臟炎、腎病症候群、腎機能不全、尿毒、腎囊胞。(6)視網膜剝離或出血、視神經病變。(7)癌症(惡性腫瘤)。(8)血友病、白血病、貧血(再生不良性貧血、地中海型貧血)、紫斑症。(9)糖尿病、類風濕性關節炎、肢端肥大症、腦下垂體機能亢進或低下、甲狀腺或副甲狀腺功能亢進或低下。(10)紅斑性狼瘡、膠原症。(11)愛滋病或愛滋病帶原。

4.過去一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1)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眩暈症。(2)食道、胃、十二指腸潰瘍或出血、潰瘍性大腸炎、胰臟炎。(3)肝炎病毒帶原、肝膿瘍、黃疸。(4)慢性支氣管炎、氣喘、肺膿瘍、肺栓塞。(5)痛風、高血脂症。(6)青光眼、白內障。(7)乳腺炎、乳漏症、子宮內膜異位症、陰道異常出血(女性被保險人回答)。

5.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

6.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七日以上?

7.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投保傷害險回答)
(1)高血壓症(指收縮壓140mmHg或舒張壓90mmHg以上)、狹心症、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2)腦中風(腦出血、腦梗塞)、腦瘤、癲癇、智能障礙(外表無法明顯判斷者)、精神病、巴金森氏症。(3)癌症(惡性腫瘤)、肝硬化、尿毒、血友病。(4)糖尿病。(5)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眩暈症。(6)視網膜出血或剝離、視神經病變。


台名保險經紀人公司
Teresa Liu 提供參考
10.23
參考: 部落格~~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癌症險
2012-10-24 9:28 pm
您好,良性腫瘤的問題是一定會被除外的,如果未來您去動手術切除後,或許有可能將批註除外拿掉。

今天不論是兩年或是五年,只要醫院有了紀錄,在未來住院要理賠的時候,一定會被查到~建議不要做這種賭注。

很多人都說只要不告知,過了兩年保險公司還是要賠,其實這是錯誤的,過兩年公司照賠是指壽險的部份,而醫療險是無限追朔~

其實您買保險也是為了規避未來的風險,如果今天因為良性腫瘤被除外而產生了不想保的意願,對您來說也是得不償失,希望您不要為這單一保障項目而放棄了未來可能產生其它的病況的保障~~

最後,想請教是什麼腫瘤@@"

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

鈞毓
2012-10-24 4:16 am
告知、除外、理賠,不同的事情

=====

要保書健康告知樣張

http://dl.dropbox.com/u/54027843/%E5%9C%8B%E6%B3%B0%E5%95%86%E5%93%81DM/%E8%A6%81%E4%BF%9D%E6%9B%B8%E5%81%A5%E5%BA%B7%E5%91%8A%E7%9F%A5.jpg




保險法 64
書面詢問,據實回答,有問有答沒問不要雞婆

隱匿告知,兩年內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沒收保費

超過兩年雖然不能解除契約,但是有保險法 127 的狀況,不理賠

=====

保險法 127

已經存在疾病,以及有因果關係的,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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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 申請理賠惠要求調閱病歷

要找解除契約的理由

還有雞蛋挑骨頭拒賠


=====


保險區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21&next=220&l=f&fid=8
.
不要被業務錯誤引導了

所謂有限告知不是二年是五年喔
也就是 萬一有問題
保險公司會調閱投保前五年的病例

而且
既往症並沒有除外期喔
有就是
保險公司都可以說
你未誠實告知
不理賠 不退保費喔

有問題可以問我
參考: :我自己的經驗: 常在幫人演講如何保險
2012-10-24 12:41 am
板大:
基本上你的除外的認知可能有問題,若你願意可以至我的部落格看一下,個人發表對批註所發表之淺見!tony
2012-10-23 10:55 pm
你好, 腫瘤有分很多部位的問題,不知你是怎樣?

當然會除外的機會大,但換個角度,除了那個部位,你全身上下還是都有保險不是嗎? 太在意而不買保險只會卡死自己

另外,最好是5年都不要有記錄,在投保是最好的



P.S. 我自己的女兒就有除外的問題,還是買保險,也遇到客戶乳房纖維瘤被除外還是買保險的經驗
參考: 國華人壽_Gina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16: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023000016KK0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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