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問題!!!!>"<~~~~困擾喔~~~

2012-10-21 2:35 am
結婚已經12年...有一個很愛我<先生>... 但是.....[沉重中] 有一個極度討厭我恨之我入骨的婆婆~~~ 故事就這樣開始 但是我並沒有對她不孝還是不敬甚至沒有任何一點怨言... 他是奇怪的就是從我嫁進他她家時候~~~討厭我到至今... 我並沒有做錯任何一點什麼~~~ 我怎麼做他就是不喜歡 ~~ 在我懷孕時後~~ 我先生在當兵... 他居然說 我這個小孩不是他兒子的~~~但是~~~這小孩明明就是她們的~~ 我也跟我的婆婆說~~不然我們去驗DNA~~~此時此刻....我的婆婆回我一句: 不用驗...這小孩是誰的你自己心裡最清楚.......立刻抹煞我唯一可以證明我的清白....
我在這個家忍受了一切....都沒說什麼....到現在 我的心累了
也疲憊了...... 但是我們有個小孩現在國小六年級....
因為我想要小孩但是婆婆不給怎麼辦????
我到現在想離婚..........但是卡在小孩的問題
但是我跟我先生現在雙方都要小孩.....

但是... 問過小孩子 要跟爸爸還是跟媽媽 小孩子: 我 要 跟 媽 媽 ...


我曾經 帶小孩子回我娘家 高雄生活兩年 但是小孩子 並沒有說因為沒有爸爸
就感覺不溫暖還是缺乏什麼~~他依然跟著我是快樂幸福的

從以前小孩子就是我在帶的~~~ 他小時後[嬰兒階段] 我要上班 我作美髮 好險老闆人不錯
讓我把小孩子帶去公司邊上班邊照顧.....
小孩子從小是我一手拉把長大...... 現在談到離婚 沒有理由說要把小孩子給她指我婆婆[這是我對婆婆說的] 本來先生說好小孩子要給我 但是我婆婆不知道跟他說了什麼小孩子卻說...不給我了
所以現在還沒離婚... 照道理裡上 小孩子 監護權 問題 是我跟我先生的問題
我婆婆 居然插手管我們夫妻倆的事情 導致我現在沒有離婚 當初說好要離婚小孩子歸我 但是我先生也同意 後來 不知道 我婆婆[嗯它說了什麼 我先生來跟我說 小孩子 他也要 ...他不給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更新1:

在我婆婆說這小孩子不是他兒子的種時候~他一直想要把我趕出他家~但是我知道這個小孩的確是他兒子的 我也告訴過她~要我走~可以等我老公退伍~回來再說~一來 要趕我 我沒走 是因為我沒作虧心事 也沒做任何一點壞事 我有理 我幹麻走?對吧~所以我跟我婆婆要求說~要我走可以等你兒子退伍回來再說~三來說驗DNA 已經算是我自己汙辱我自己了~但是我為了證明這小孩子的確是他兒子的 我才開口說要驗DNA比對 不是就可以很快證明出答案了??我婆婆居然抹滅我讓我心裡很打擊~ 唯一可以證明我的清白都被抹滅~所以我才覺得~受傷~我想離婚了但是我要小孩四來當初我婆婆否決掉這個孫子憑什麼12年後他要這個孫子? 對吧各位

回答 (9)

2012-10-21 6:15 am
✔ 最佳答案
你跟一個當兵階段的小夥子結婚生子
這男人根本沒有經濟能力
你依附在婆家難免被看不起
那你老公退伍後有住一起共同撫養小孩嗎?
小孩都你在照顧你又經濟獨立
打起官司來你的勝算是很大的
你婆婆真的太強勢了
說孫子不是她家的種
這你可以驗dna告她毀謗的耶
我支持你去打官司
一場官司花不了幾萬塊的
最多也只會開庭三次
就算爭不到撫養權監護權
該有的探視權之類的權益還是要爭取
2012-10-24 6:45 am
有些人不懂婆媳問題硬要來揷一腳,我相信妳不是因為婆婆一句話就記恨了12年,沒跟婆婆住過的人是無法體會的,妳婆婆懷疑小孩不是他兒子的,這種話都敢講我相信這12年裡真的不好過,即使妳老公很愛妳那又如何,又加上他如果是孝子的話妳在婆婆家根本沒地位,老公愛又如何如果遇到婆婆沒智慧的把兒子婚姻搞砸有屁用,兒且婚姻是2個家庭的事,除非妳們住外面。我想妳的婚姻裡一大半是婆婆的關係居多,如果妳們夫妻還有愛的話搬離婆家遠一點好了,不然小孩會是最大受害者。小孩是最純真的哪需要解讀什麼,妳對他好他就喜歡妳,妳拉把他長大的他一定跟妳但妳要想清楚什麼對小孩最好^_^
2012-10-22 8:14 pm
您好:
民法裁判子女監護權定義
相關法規-民法監護權

法院在審理酌定子女監護權人是以什麼標準來判斷呢
監護權
法院在判決監護權時,是依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則來判決的,女方並不會一定比男方吃虧。法院在審判的時候還會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其訪視內容要注意的部分大概有下面10個部分: 1.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子女的人格發展之需要。 3.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 5.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例:子女和舅舅、 阿姨或叔父) 6.父母是否有不為社會所容許的虐待、性行為、遺棄、酗酒、是非道德、價值觀等狀況出現。 7.父母能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 8.當監護人無法充分的實施監護時,第三人協助的可能性有多大(例:娘家、其他家人的協助) 9.兄弟姊妹盡量置於同一監護人之下。 10.子女的意願願望。除上述條件以外,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五條也有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該子女。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法院會針對提出的狀況、證據及訪視報告的內容來重新酌定監護權。 其實監護權酌定的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最佳利益,整體上夫妻其中一方在子女到成年這段時間內能提供子女最佳的成長環境,包括物質與精神層面,法官就會將監護權判給整體條件對子女較有利的的那一方,所以說,每個人都有平等爭取監護權的權利,婦女不必因為擔心爭取不到監護權而放棄離婚繼續在惡劣婚姻中忍耐。 所以不管你的經濟條件多好.也不管你經濟條件多差.都是有平等機會爭取監護權.但是在以往案例中妳朋友還是有許多優勢的.1.例如你朋友娘家父母親是否支持這各就很重要.2.三歲以下孩童跟母親機率較高.因孩童幼兒教育比較需要母愛.3.先生有語言暴力現象.如取證得宜會有加分作用.4.先生經常在外根本很少在家.對於小孩親子教育根本無法盡責..等等 (二)爭取教養費與贍養費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夫妻之一方,因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致無法維持生活者,得向他方請求贍養費。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生活陷於困難:一 夫妻之一方於離婚後,因照顧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二 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傷殘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三 夫妻之一方因結婚、育兒或從事家務勞動而中斷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離婚時立即從事足以維生之工作時。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之一 依前條規定負擔贍養義務者,得依其財產收入、營業收益情況及其他扶養義務之負擔支付贍養費。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二 有左列情形之一,足認對於贍養義務人顯不公平者,不發生贍養費請求權:一 結婚期間在一年以下者。二 贍養權利人對於他方或其直系親屬犯罪而受徒刑之宣告者。三 贍養權利人因自己輕率而造成困難者。四 其他重大之事由。 第一千零五十七之三 贍養費支付之數額,依婚姻關係存續中之生活程度定之。法院應審酌左列各款情形,決定贍養費之數額:一 雙方之財產、年齡、身體及健康狀況。二 雙方之社會地位與生活水準。三 贍養義務人應負扶養義務之人數。四 造成婚姻破裂之責任因素。五 結婚之久暫及對家庭之貢獻。六 其他影響贍養費支付之重大事由。贍養費義務人應一次支付贍養費,但法院得依贍養義務人之聲請命其領擔保定期給付之. 一般離婚也不是都可以要求贍養費的,除非另一方有過失,判決離婚,可以要求有過失的一方付給無過失的一方贍養費,再不然協議離婚的話,除非一方很有錢,同意給贍養費,否則也不見得離婚都可以要到贍養費的.給不給贍養費跟小孩監護權無關.還有就算你要到贍養費也別太高興,因為台灣的法律,贍養費屬於所得,是要課所得稅的。當然雖然可能要不到贍養費,但還是可以要求對方共同分擔孩子養育費用的名目,讓對方定時付出金額。可要求到孩子完成學業,年滿20歲有自立能力後,你可提出金額,並記於簽離協議書裡,如雙方對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可訴諸法院,而法官會考量彼此經濟能力,和小孩預估所需教育和生活費用提出數字。不過好聚好散,坐下來好好談吧!!! 如果事後付贍養費一方反悔,也可訴諸法律,求強制執行!!!
祝您
工作順心平安
2012-10-21 12:33 pm
雖然說一般人會執著自己的印象~~如果你自己深深相信婆婆是壞人~那你就永遠會判斷她是壞人~~所以妳單方面的說法也會把婆婆形容成壞人~~大家聽聽也就認為婆婆很壞~~~但是網路都是外人~~沒人瞭解妳們婆媳真相~~

我下面大概分析~~但都不一定正確~~畢竟我不是妳們婆媳本人

1雖然要離婚~~妳先生似乎不是關鍵~~但你開頭就確定的寫他很愛妳~~妳似乎也對先生不反感~~那麼妳為什麼一定要離婚??妳真的只是討厭婆婆就想離婚??可是你不是說妳先生很愛你嗎??那你的離婚動機沒別的原因了??你對愛你的先生也毫無情感??離婚是文明的~~但是你的離婚主因卻不是先生??這樣已經矛盾了~~那你幹麻還提先生還愛妳??

2你提到先生當兵時的婆媳糾紛??你先生現在還是軍人嗎??你先生當兵是你懷孕~12年前的事耶~~你當時有皮肉傷嗎??妳挑婆婆的語病值得氣12年到現在還計較嗎??妳的態度對婆婆也不算包容呦~~她講錯話~~可是妳氣12年~~妳沒有針對她嗎??妳覺得她被針對~不會不甘心嗎~

我不是找你麻煩~~我想問你~~你到底在乎你先生嗎??你不要用婆婆當擋箭牌~~你還愛你先生嗎??如果你在外面有男友~~或你根本就不愛你先生~~那你就不要提到婆婆~~跟先生切乾淨~~從此先生家務事與你無關~~

你似乎也不愛你先生了~~雖然你的發問都是針對婆婆的憤怒~~可是可以很明顯間接感覺你其實也對先生沒情份了~~離婚這字眼你是說的這麼輕鬆~~可見你並不愛先生了~~如果不愛先生了~~那就不要扯到婆婆的缺點~~

而且小孩子非常精明~~小孩非常會看臉色見對象說話~~小孩知道狀況後~~就會順著私下的氣氛講別人要聽的內容~~因為他還沒叛逆期~~正是貼心的階段~~所以只是順著你或家人的情緒再表達~~你竟然把小孩的話當真~~大人根本不可能聽到孩子的真心話~~因為現在的孩子很精明又會看臉色看狀況~~小孩很拿手的是講場面話~~你聽孩子的內容太表面了~~

我要解釋~~我不是吐嘈妳~~你要離婚~~要恨婆婆~~要監護權都是你的自由~~沒人能批評反對~~但是你話中有話~~妳不愛先生就不要扯說是不愛婆婆這個人~~妳把婆婆12年前說錯的一句話氣到現在~妳對婆婆真的有針對~並不是你自認為的妳對她沒有不孝還是不敬甚至沒有任何一點怨言~~妳孩子非常會討好妳~基本上你孩子的場面話你卻深信是實話~~要不要仔細分析~~你孩子不怕離開爸爸~~你怎麼不會反過來想~~你孩子對於相處12年的爸爸怎麼這麼無情??你怎麼沒有想到孩子的這一面??因為你只是很表面的聽孩子的場面話不是嗎??

而且現代離婚率非常多~~孩子不管誰是監護人~~來回一下跟爸爸一下跟媽媽的非常多~~你周圍一定就有這樣的人~~家庭離婚~~可是常找爸爸也常找媽媽的時常有~~你孩子年齡也不是非常小~~你卻執著孩子歸誰~~基本上孩子歸妳~~孩子也會想找爸爸~~孩子歸爸爸~~孩子又會想你~~所以歸誰都無所謂~~只要你孩子對父母有感情~~兩者孩子都不會切割~~別人會這樣在意是比方財產繼承權或家暴~~但你並沒有提到那些問題~~如果孩子真的歸你~~孩子從此不理睬爸爸~~你不擔心孩子的無情冷陌嗎??妳不怕孩子也這樣待妳嗎??那你為什麼這麼執著到底歸誰呢???

我沒有惡意~~你有權利決定自己的一切~~可是你不夠客觀~~你不是自己所想的~~真的對婆婆沒有不敬或怨言~~你聽孩子發言也不夠深入察覺~~你也忽略離婚真正的另一方關鍵人~你先生~~你幾乎沒提這個人~~你提到你先生愛你~~可是你的表達方式卻不像還愛著先生~~除非你有家暴或財產問題~~不然~~真的不用太執著離婚手續~~或監護權~~或婆婆講過什麼~~除非真相是~~你根本心已經飛出家門外了~~
2012-10-21 7:13 am
有機會當面問她當初不是說這小孩不是他們的,為什麼現在堅持要監護權,偷偷把這段對話錄下來
而且只要您還持續有工作,打官司不見得會輸,孩子比較喜歡媽媽,這點你佔很大的優勢喔!
加油!!
2012-10-21 6:50 am
妳知道嗎?妳的前兩句話就指出了問題所在〜
先生很愛妳〜
婆婆恨之入骨〜

瞭解了吧?

把妳趕走,婆婆可以永遠擁有她的兒子!
留下妳的孩子,婆婆可以延續主權,照顧,掌控另一個小生命!

妳是做美髮,靠技術謀生,
何不就帶著小孩遠走高飛〜
過自己的生活。

小孩自幼時是妳自己邊工作邊帶的,
當然跟妳比較幸福,
交給妳婆婆,妳忍心嗎?
婆婆會對他好,但是一定跟他說妳的壞話,
將來孩子跟妳有隔核,加上如果妳先生另娶,孩子夾在中間,多可憐?

婆婆容不下妳,不是一兩天了,
妳就帶著孩子離開,過自己的生活吧〜
先生愛妳,遲早會來找妳,
妳就順利脫離婆婆掌控,跟先生另組小家庭,不是更好?

如果先生無法脫離他媽媽的掌控,那也是他自己的宿命,
妳也不用把自己的後半生陪葬下去〜
分手幾年後,孩子也大了,再來談離婚就不難了〜
加油歐〜
妳是靠技術生活的女人,不用再屈辱的受婆婆的鳥氣〜!
2012-10-21 4:36 am
妳和婆婆的對立已經水火不容,難化解。你們只想得到孩子的監護權而已。你們都沒想到,一旦你們離婚爭奪監護權,那對孩子的心理影響很大,尤其是上國中時更顯著。
妳和婆婆分開住就好,在不然就和先生暫時分居,雙方先冷靜下來,離婚的是慢慢再談,相忍為家才是最佳的選擇。
2012-10-21 3:00 am
去把你婆婆的話錄下來.到時開庭的時候可以用.祝你新的人生有個美好的未來.加油^^
2012-10-21 2:55 am
跟妳老公好好談談看她的心態是什麼,不過首先要先弄清楚妳

婆婆的心態是什麼,畢竟那麼久之前說的話沒有錄音也就沒有

證明可以證實妳婆婆當初說了什麼樣的話,大人的恩怨不該牽

連到小孩,如果不行的話就上法院申請離婚,法官會依經濟能

力判監護權,雖然是看小孩子的意願,但最後還是看經濟能力

收錄日期: 2021-05-03 11: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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