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101708671
(JW)耶和華見證人的說法,
(和合本)
詩篇
146:4 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
傳道書
3:19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
3:20 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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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聖經明明是指[人肉身的死亡]
但人除了肉身之外,還有[靈與魂]
(JW)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人沒有[靈與魂]嗎?
引用區長的話
(JW)這些言論,是否在「教導」世人,人在生時「犯罪」不必擔心死後會有審判? 請(JW)耶和華見證人用聖經根據回答
其他不必費話
更新1:
人有靈與魂的經文如下 (JW)耶和華見證人,要刪去嗎? 傳12:7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太10: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太16: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路8:55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耶穌吩咐給她東西吃。 約19:30耶穌嚐(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徒2:31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
更新2:
林後7:1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雅2: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彼前1:9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約參2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 王上17:22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詩23:3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箴23:14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更新3:
to 萬丈光芒 那麼懶 1.把經文內容列出來 2.講了半天廢話 你怎解讀我列出的經文 請一節一節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