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引用耶穌[擘餅飲杯]的教導,其時機與詮釋合宜嗎?

2012-10-13 7:11 pm
保羅引用耶穌[擘餅飲杯]的教導,故事情節如歌林多前書十一章記載(引用新譯本)

20 你們聚集在一起,不是吃主的晚餐,
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都先吃自己的晚餐,結果有人飢餓,有人醉了。
22 難道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還是你們藐視 神的教會,使那些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以說甚麼呢?稱讚你們嗎?在這事上我不能稱讚。
23 我當日傳交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他拿起餅來,
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你們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
25 飯後,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
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27 因此,無論甚麼人若用不合適的態度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得罪主的身體、主的血了。
28 所以人應當省察自己,然後才吃這餅,喝這杯。
29 因為那吃喝的人,如果不辨明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
30 因此,你們中間有許多人是軟弱的,患病的,而且死了的也不少。
31 我們若仔細省察自己,就不會受審判了。
32 然而我們被主審判的時候,是受他的管教,免得和世人一同被定罪。
33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聚集在一起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34 如果有人餓了,就應當在家裡先吃,免得你們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受到審判。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作安排。

故事大概分小段如下;
(20-22) 保羅看到信徒聚餐時的亂象,沒一起開動,....
(23-25) 保羅引用耶穌[擘餅飲杯]的教導
(26-28) 詮釋
(29-32) 勸導+恐嚇(受審判,定罪)
(33-34) 命令
請注意,此情況的[擘餅飲杯],並非教會的領勝餐儀式,而僅是一般聚餐或愛宴.

我的問題如標題,請各位發表看法.
更新1:

[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喝飲��]這名網友 ,隨我後開了一個非常相似的版,標題[林前11:20-34解經(基督徒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101303711 哈哈,好笑好笑,好玩好玩.

更新2:

Fanshi Laode goura 能考據到 [[[他們當時在做耶穌要求他們要做的紀念聚會,這是一年一次的〔尼散月十四日〕,自認能夠到天上與耶穌作王的人會在那時領受酒跟餅來吃。]]] 假如真如他考據一般, 那我也認為保羅的訓斥是合理的. 其他的網友,認為他的考據正確嗎?有無其他看法?

更新3:

(續前)我認為Fanshi Laode goura 將文中指為 一年一次的紀念聚會〔尼散月十四日〕,視為自圓其說的 牽強附會. 除非他能在歌林多前書裡找到任何證明. 在和合本用[聚會]一詞談此事,我查新約出現[聚會]一詞共18處,無一處是F.L.G 所提的紀念聚會.

更新4:

To Mercy: 我想說的是,[歌林多教會的問題是聚會吃的時候,沒有彼此等待。遲來的沒得吃,早來的喝醉了,], 這樣的問題與缺失,用一般的勸導講理就夠了,就聽的懂了. ---->>需要動用到耶穌[擘餅飲杯],含有立新約的故事來訓人嗎?????真是小題大作了.

回答 (10)

2014-04-20 6:34 pm
下面的網址應該對你有幫助

http://phi008780416.pixnet.net/blog
2012-10-17 5:51 pm
第一個聖餐禮是在逾越節的筵席上。。。

太26:21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
2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27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耶穌擘餅前,他們已在吃筵席。跟現在教會守聖餐的方式不一樣。歌林多教會的問題是聚會吃的時候,沒有彼此等待。遲來的沒得吃,早來的喝醉了,所以保羅說:20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他們也是要守聖餐的,保羅的訓導是非常合宜。

歷代願望(時兆),第七十二章 “為的是紀念我”,第17段
  基督的榜樣,不許他的門徒排斥他人參加聖餐。聖靈固然明白指示,公然犯罪的人不得參加聖餐。(林前5:11)但除此之外,沒有人可以擅自審定別人。上帝並沒有讓任何人來決定誰可以參加這禮節,因為誰能洞察人的心呢?誰能將稗子從麥子中分別出來呢?“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8、27、29)當信徒聚集舉行聖禮時,必有肉眼看不見的使者前來參加。這一群人中或許也有一個猶大,若是這樣,就必有黑暗之君所派來的使者在場,因為他們總是伴隨著一切不肯受聖靈約束之人的。可是天上的使者也必在場。每一次這樣的聚會,都有這些看不見的“來賓”參加。或許也有一些不是誠心愛慕真理的人願意參加,但不應當禁止他們。因為當日耶穌為門徒和猶大洗腳時,那些在場的見證者也必來到我們中間。那時,他們比我們常人所能看見的人還多。
參考: egw.sdacn.org/Bible
2012-10-15 10:29 pm
佛洛依德提出許多論證...............







保羅抄襲異教神話創造吃喝耶穌血肉的教義

http://tw.myblog.yahoo.com/jw!WAQR8.ecHkJ7fEKCLfvPMw--/archive?l=f&id=7&page=2



耶穌是標準猶太人==不是基督徒==耶穌的真實王朝==保羅將耶穌等同上帝







摩西與一神教==希伯來宗教抄襲自埃及


異教的基督~揭發基督教抄襲古埃及宗教的情節

http://tw.myblog.yahoo.com/jw!WAQR8.ecHkJ7fEKCLfvPMw--/archive?l=f&id=22

http://tw.myblog.yahoo.com/jw!WAQR8.ecHkJ7fEKCLfvPMw--/archive?l=f&id=22








http://tw.myblog.yahoo.com/nn575719/archive?l=f&id=18&page=4
2012-10-14 11:15 am
你說的新譯本是見證人的新世界譯本嗎?似乎不太像歐

新世界譯本哥林多前書11章
20 你們聚集起來的時候,根本不是合宜地吃主的晚餐。
21 因為你們吃主的晚餐之前,各人只顧先吃自己帶來的晚餐,結果有的捱餓,有的喝醉。
22 你們要吃要喝,難道沒有家嗎? 還是你們輕看上帝的會衆,要讓窮困的人難堪呢?我對你們説甚麽才好呢?要稱讚你們嗎?在這件事上,我不稱讚你們。
23 我從主那裏領受,又傳給你們的,就是主耶穌被人出賣的那個晚上,他拿起餅來,
24 感謝了,擘開,説:“這指的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的。你們要不斷這樣做來記念我。”
25 晚餐過後,他又同樣拿起杯來,説:“這個杯指的是憑我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這個杯,都要這樣做來記念我。”
26 你們每次吃這個餅、喝這個杯,都是顯揚主的死,直到他來。
27 所以,誰妄拿這個餅吃,妄拿主的杯喝,就是冒犯了主的身體和主的血。
28 人應該先省察自己,認明自己合適,然後才吃這個餅,喝這個杯。
29 因為吃喝的人如果不辨明這是誰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招致的判決了。
30 難怪你們當中軟弱有病的很多,已經長眠的也不少。
31 我們如果辨明自己是怎樣的人,就不致受審判了。
32 可是我們受審判的時候,是受耶和華管教,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被定罪。
33 因此,我的弟兄們,你們聚集起來吃這個晚餐的時候,要彼此等候。
34 有誰餓了,就該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集起來的時候被定罪。其餘的事,等我來了再安排吧。

他們當時在做耶穌要求他們要做的紀念聚會,這是一年一次的〔尼散月十四日〕,自認能夠到天上與耶穌作王的人會在那時領受酒跟餅來吃。

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人的信中提及這件事。當時有些使徒仍然在生,上帝正呼召基督徒成為“聖徒”。保羅説當時在一些有義務要領食象徵物的人當中形成了一種不對的做法。有些人在事前縱情吃喝,以致變成感覺遲鈍,昏昏欲睡。結果,他們未能“分辨這身體”,意即由餅所代表的耶穌的肉體。事情真的這麽嚴重嗎?不錯!由於以不當的方式領食象徵物,他們“擔受辜負主身主血的罪責”。但他們若在頭腦和靈性上保持醒覺,就應當能够‘察辨自己而不至於受審判’。
——哥林多前書1:2;11:20-22,27-31,《呂譯》。

尼散月十四日相當於我們月曆中的哪一天呢?以下是一個比較簡單的計算方法。尼散月一日始於最接近春分(北半球春季開始的那天)而能够在耶路撒冷看見新月的那一天的黃昏。從那個黃昏開始數14天,就來到尼散月十四日。這天通常是滿月出現的日子。根據這個計算方法,2011年的尼散月十四日始於4月17日星期天日落之後。

要知道耶穌說得這個聚會不是每星期或是其他時間過的

2012-10-15 10:46:13 補充:
這紀念聚會不是基督徒的一般聚會
是一年一度的
當然基督徒每個禮拜都要聚集起來是沒錯的,但不是這種領食的聚會
領食的聚會是一年一次 就是尼散月十四日

組織稱為:耶穌受難紀念聚會,受膏弟兄會在那天領食

2012-10-15 15:04:02 補充:
哥林多前書11章
23 我從主那裏領受,又傳給你們的,就是主耶穌被人出賣的那個晚上,他拿起餅來,
24 感謝了,擘開,説:“這指的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的。你們要不斷這樣做來記念我。”
25 晚餐過後,他又同樣拿起杯來,説:“這個杯指的是憑我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這個杯,都要這樣做來記念我。”
26 你們每次吃這個餅、喝這個杯,都是顯揚主的死,直到他來。
27 所以,誰妄拿這個餅吃,妄拿主的杯喝,就是冒犯了主的身體和主的血。28 人應該先省察自己,認明自己合適,然後才吃這個餅,喝這個杯。29 因為吃喝的人如果不辨明這是誰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招致的判決了。

2012-10-15 15:10:18 補充:
正如保羅所説,耶穌在“被人出賣的那個晚上”,創立了主的晚餐。當時是公元33年公曆三月三十一日星期四日落時分。在那天晚上,耶穌被加略人猶大出賣,交給猶太宗教領袖。他們向羅馬人施壓,要求把基督掛在柱上。耶穌於四月一日星期五下午死在苦刑柱上。猶太曆計算每一天,是從一天日落到另一天日落。因此,按照猶太曆,主的晚餐和耶穌基督被處死都是發生在同一天的,即公元33年尼散月十四日。

2012-10-15 15:15:24 補充:
to 壯志

娃娃魚破功反而是件好事,這也表明他確實認真考察聖經,這是他努力得來的成果,身為基督徒都應該感到高興。

使徒行傳17章
11 這裏的人比帖撒羅尼迦人開明,非常熱切地接受神聖的話語,天天細心考查聖經,要對證所聽見的事。
2012-10-14 9:23 am
基督徒需要记住耶稣。耶稣为我们的罪死了。


羅 馬 書 6:23
23 因 为 罪 的 工 价 乃 是 死 ; 惟 有 神 的 恩 赐 , 在 我 们 的 主 基 督 耶 稣 里 , 乃 是 永 生 。
好玩總比不好玩好~^^+

可惜本人笑點比較有偏好 (像某些大大的幽默總是能讓我覺得好玩~^^+)

基本上就不陪兩位玩了...........@@+
2012-10-14 2:48 am
To 壯志(即Cy Lin):
在其他問題提問上,我懷疑,保羅沒有引用耶穌話語,但我有預告我可能學習不精.
結果有網友提答,就是[擘餅飲杯]這故事. 保羅引用了耶穌話語,我於該版也承認我學習不精了.

我破功了,也算是吧,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肯定就肯定,不確定就不確定,懷疑就懷疑,
認錯對我來說,不是丟臉的事,更何況在這虛擬世界,無需帶著面具.

Cy Lin你也不用太高興,我在該版提問多天,你也答不出來.只是一味來亂, 哀哉.

2012-10-14 14:11:46 補充:
To 八戒:
由四福音書,我認為耶穌[擘餅飲杯],有立新約與要我們紀念他的用意.
這是耶穌死前創教的宣告.
2012-10-14 12:08 am
保羅引用耶穌[擘餅飲杯]的教導,其時機與詮釋合宜嗎?.



哈,你真有意思,想評論保羅


理論上,要先搞懂耶穌[擘餅飲杯]是在講什麼,才能思考是否合宜


誰把耶穌[擘餅飲杯]詮釋為教導,誰就是傻瓜



聽不懂的內容怎麼會是教導呢?
2012-10-13 9:42 pm
2.3.人聚集一起.耶穌必在當中.不需.教會媒介.
我們是愛耶穌.相信耶穌.用信心.與耶穌聖靈結合.
約翰水洗.是亞當子孫.重生.恢復與上帝的靈.結合.
台灣人.不是亞當子孫.是有血氣的人.不可能.與上帝的靈.結合.
現在.上帝.在耶路撒冷聖殿.被燬.已經.離開人間.不存在.
真耶穌教會.五大教義.與耶穌聖靈的洗.是背道而馳.
面對司法.躲在檢察官背後.指使.這是.百年紀念的教會嗎.
這彰顯.救世主耶穌.已經.破解.天國鑰匙的榮耀.
台中市.求安用地.救世主耶穌.降臨地標.指日可待.
聖經.是亞當子孫律法.與台灣人.無關.
佛光山.追思禮拜.勝過.真耶穌教會.百年紀念.為證.
娃娃魚說
(29-32) 勸導+恐嚇(受審判,定罪)

29 因為那吃喝的人,如果不辨明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30 因此,你們中間有許多人是軟弱的,患病的,而且死了的也不少。31 我們若仔細省察自己,就不會受審判了。32 然而我們被主審判的時候,是受他的管教,免得和世人一同被定罪。

沒有信徒會把聖經的警告當恐嚇
娃娃魚還要把啟示錄當[垃圾]丟棄
他是反基者嗎??
非常明顯吧

哈哈哈哈哈

2012-10-13 13:34:43 補充:
23 我當日傳交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他拿起餅來,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你們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

証明保羅有引用主耶穌的話
哈哈哈哈哈
娃娃魚 你破功了
哈哈哈哈哈

2012-10-13 14:43:58 補充:
娃娃魚 破功了
還是自己送上門來的
好好笑
很像 上帝 的手法
高!!!!!


收錄日期: 2021-04-30 16:52: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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