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對方會用這些資料!!!but 點反博 them????????????
<<<<弊:1.一些中小企業或服務性行業為降低成本,以裁員節省開支,代之以其他商業形式取代勞工,如設立自助櫃臺,減少服務人員、轉用黑市勞工等。如此一來,失業人口勢必提高。
2.如果工人薪金不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制定,代之以工人及其家庭合理的生活需求而定,可能會造成不同技術要求的工種,薪金水平確相同。
3.最低工資是政府干預了市場運作的行為,無形中增加了僱主營運成本,削弱了他們的競爭力。
4.低技術、低學歷工人和欠缺經驗的年輕工人生產力較低,所以僱主只願意支付較低的工資。如果有最低工資的限制的話,僱主就只願意聘請較高學歷、較有經驗、較有技術的工人了。所以最低工資反而造成低技術、低學歷及年輕工人完全失去就業機會。
5.在經濟正義的分佈將有消極作用。最低工資的立法,憑它的天性,只能為那些最沒有經驗、最沒有生產力和最貧窮的工人帶來好處。但實行最低工資使這些人很難獲得被雇傭機會,實際上只有最幸運的而不是最勤奮的初級工人會得到好處。從整體看,沒有任何一個人群能夠得到利益。
6.資方會採取責任制、無薪假等手段強制加班但不給付加班費,變相規避基本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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