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跟丈夫以外的人生小孩算犯法嗎?

2012-10-07 8:16 pm
我跟丈夫分開了4年,但佢一直唔肯離婚,如今我有小孩,在香港算犯法嗎?
更新1:

我可以擺酒嗎?

回答 (3)

2012-10-10 10:46 pm
✔ 最佳答案
如證明分居左2年應該可以單方面作出申請離婚,因為唔肯離婚係佢問題!
香港沒通姦罪,只有重婚罪,所以擺酒沒問題,只要沒註冊便可以!
最好快d了斷同前夫既關係吧!
Edmond 網友的意見正確!
你在未離婚的情況下跟別人誕下孩兒並不違法,一般的擺酒由於無法律效力亦不會違法!
但想請問為何不先辦妥離婚呢?你跟丈夫分居四年,經已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而無需要取得他同意!
自行入稟家事法庭申請離婚,約需時幾個月及花費不大,縱使是對方抗辯的個案費用也在二千元左右!

在解除原婚約的情況下,考慮給予新伴侶和孩子正式的名份豈不更合理!
2012-10-08 1:34 am
「通姦」在香港並不犯法,所以有了小孩也不是犯罪。

2012-10-08 10:13:02 補充:
在離婚手續沒有辦妥前,只要不去任何國家和地區再正式註冊結婚,你在香港做甚麼儀式也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10: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007000051KK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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