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同時期持有毒品和販賣毒品是不相同的犯罪態樣,應分別論科合併執行;倘若是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所發生的同一案件,就如樓上大大所說,低度之持有行為須被高度之販賣行為所吸收;但如只是同一時期,現在的法律是一罪一罰,即令你相差5分鍾分2次販賣給同一個人,也要判2條罪,沒有抵銷的可能性
2.以前刑法有折抵刑期的規定,那僅限於同一案件同時被刑事判刑又被裁定流氓感訓處分的情形,執行司法徒刑及感訓處分間可以互相折抵刑期而免一事二罰,但關於毒品罪仍未有可折抵刑期規定
3.倘若你是同一件事,被判處持有毒品確定後又被判處販毒,則已確定之案件,當為免訴之判決,若是一事被判2次罪,則販賣毒品罪部分當提起非常上訴平反為免訴判決才正確,也沒有折抵刑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