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接手一個轉讓的鋪位,明年到期,原租客要收2個月押金和一個月上期,還有頂手費。這種情況下我是否應該把押金和上期交給上手租客呢?
但是原租客和業主的租約沒有改成我的名字,到時假如原租客跑了,我擔心到時我的押金收不回來。
我該怎麼樣才能保證自己的利益呢?
請各位熱心人給我一些意見。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6 15: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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