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澳門學生在台領取美國簽證問題~急急急!!!

2012-10-03 10:32 am
本人下大概會在下個月尾會去美國旅遊,是有澳門特區護照的,
但是現在身在台灣讀書,不能回澳
我想申請簽證,但重點是我不是從台灣出發,
而是會回澳門出發,現在我可以怎樣做呢????
感謝~~

回答 (2)

2012-10-04 7:43 am
✔ 最佳答案
http://www.ait.org.tw/zh/business-tourist-visas.html



美國在台協會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概要

最常見的美國簽證種類是B-1/B-2,旅客可以憑該簽證到美國短期洽商和觀光。以下的網頁將說明如何申請B-1/B-2簽證。到美國參加夏令營、暑期學校、及英語課程,可能需要不同的簽證種類 ,查詢相關資訊,按這裏。


申請簽證

1.請依照 "如何申請非移民簽證" 網頁所列的步驟提出申請並準備必要的文件。

2.根據美國法律規定,每一位申請商務,觀光或學生簽證前往美國的人都被假設為有移民的企圖,除非申請人證明並非如此。為了取得簽證,申請人必需證明其在台灣有強烈的約束力,能迫使他們在行程結束後離開美國。有必要的話,簽證官會請您提出文件以說明您在台灣的情況。這些文件並無特定要求,但我們建議您儘量攜帶以下您有的資料前來。這些資料能幫助您說明是否有資格取得簽證。


各種有利的文件包括:

•財力證明,如記有近幾個月交易記錄的存摺正本(不單是存款餘額證明)、稅單、或不動產權狀

•在職證明或含照片的公司識別證

•學生成績單

•所得稅扣繳憑單

•有關這趟行程的資料

•如果是商務行程,請帶美國公司的邀請函

•公司負責人請帶公司登記證、執照及最近的稅單

•結婚證書

•小孩的申請可以提供全戶戶籍謄本、出生證明、學校成績單、父母的財力證明及護照。

•父母一方(一位法定監護人)必需陪同未滿十八歲的小孩面談,也必需親自在小孩的申請表格上電子簽署。若是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無法親自陪同小孩遞交申請案件,則父母雙方(所有法定監護人)都應該簽名寫信授權一位代表來陪同小孩面談。但若領事官員裁定父母(法定監護人)必須親自出面,他們仍然需要來面談。美國在台協會強烈建議未滿十八歲申請人在面談時,提出要和申請人同行赴美的成年人士所持有的美國簽證資訊。未滿十八歲的申請人若要和不具監護權的父母、親戚或朋友同行赴美,我們也強烈建議在面談時一併提出父母(法定監護人)書寫的同意信。


3.赴美就醫所需的文件

赴美就醫的申請人,面談時除了上述所需要的文件,也必須準備以下的資料:

•由本地醫生所開出的診斷證明,診斷證明必須說明病情的狀況以及必須赴美就醫的原因。

•由美國當地的醫生或醫療機構寫的信函,內容必須表達針對該病情給予治療的意願,並詳細說明預計療程所需的時間及費用 (包括醫生診療費用,住院費用,以及所有相關的醫療費用)。

•由醫生或醫療機構所開立有關預計療程內容的說明。

•由個人或機關團體出具的財力擔保證明,說明願意支付病患所需的交通,醫療以及生活費用。其中個人擔保付費者,必須提供文件證明有能力支付--常用的文件包括證明存款或收入的銀行存摺或其他憑證,以及扣繳憑單。
2012-10-03 7:43 pm
No difference - you go to AIT and get your visa.

收錄日期: 2021-04-29 22:30: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003000051KK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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