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若同時具備下列三種情形時,應給予投手救援成功之記錄:
於球隊獲勝之該場比賽中,最後投完之投手。
該投手並非勝利投手。
該投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該投手進場投球時,領先分數未超過三分,且至少投完一局者。
2.當壘上留有跑壘員時,該跑壘員或跑壘員及面對之擊球員,或跑壘員與面對之擊球員及次擊球員均得分時,就形成得分相同之狀況時上場救援,而且能保持球隊領先。或壘上沒有跑壘員時,面對之擊球員或面對之擊球員及次擊球員均得分時,就形成得分相同之情況時上場救援,而且能保持球隊領先。
3.該投手至少有效地投完三局,而且能保持球隊領先者。
因為兄弟是在第7局下半才一局打下4分,
而且好死不死第3.4分是一隻兩分砲打回來的(沒辦法控制在只領先3分)
所以
1.6局結束時還是平手,兄弟也不確定能領先,所以不會在第7局上就派湯馬士上場
無法符合第三點.
2,但又很窘的領先4分,也不符合第一點.
想賺救援點,就只能"作成"符合第二點的局面,
所以兄弟要讓統一有2人上壘,就符合上述第二點中的
當壘上留有跑壘員時,該跑壘員或跑壘員及面對之擊球員,或跑壘員與面對之擊球員及次擊球員均得分時,就形成得分相同之狀況時上場救援
(2個跑壘員+擊球員+次擊球員=4)
簡單來說,就是各種因緣巧合,造就了這場難得一見的另類放水球.
2012-10-02 03:58:08 補充:
我覺得是兄弟教練團自己弄巧成拙,
如果是真的不顧一切就是要拿獎,
7局下領先2分時就不要怕了,球員揮空棒死一死,結束第7局.
然後8局上直接讓湯馬士上場撐兩局,這樣子拿獎就不會有問題了.
(這樣即使後續兄弟有再得分,還是有救援成功)
符合第一點>>該投手進場投球時,領先分數未超過三分,且至少投完一局者。
可是他又怕死,想說如果領先3分會更保險,
結果在壘上有人時,那位從未打過全壘打的新人竟扛出了職棒生涯首轟......
造成領先4分的窘境
真的是因緣巧合啦
所謂人算不如天算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