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有以下經歷,請各位幫忙多給意見。
友人在單行線上行車,正當友人駛入避車處時,尾隨的一架小型客貨車突然加速,其右車頭撞到我友人的左車尾。客貨車司機隨即加速試圖逃逸,但友人追上,最後幸好有架對頭車阻擋才成功截停客貨車。對方承認自己撞到車,但不願賠償,並揚言就算報警也告他不入,一怒之下友人就報警處理。
當警員到場時,無故說不受理案件,所以友人直接到上水警署報案。但上水警署的警員似乎不想受理案件,態度惡劣,連落口供也要經過友人三番四請,落口供期間不時聽私人電話。
最近友人收到通知,警方會告他不小心駕駛。
1. 友人被撞車後追犯人是犯法的嗎? 如果是,會否坐牢?
2. 友人的外表與一般人有異(可能給人一種不務正業的感覺),但事實上他連一句粗口都不說,警方在處理案件時明顯對友人有不公正的對待(如落口供時),那友人可以請律告警方嗎?
3. 如果友人不再作任何追究及忍受屈辱去認罪,在這樣的情況下,通常會扣多少分、罰多少款?坐牢的機會又有多少?
請各位幫幫忙,實在非常十分不公平,理應還他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