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裡有
爸爸-工作:送報紙.送便當
媽媽-無工作
大哥-工廠-無勞保-無報稅
二哥-工廠-有勞保-無報稅
三哥-工廠-有勞保-無報稅
三哥的老婆-小北百貨-有勞保-薪轉
三哥的兒子(2歲)
我(離婚)-無工作
我的小孩(3歲)
這樣情況下是否能申請中低 或 低收入戶呢?
如果可以該用誰為申請人呢?!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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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1001000015KK0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