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 金應與藍鳥之戰
陳偉殷主投5局 丟了5分責失
他退場時金鶯4:5藍鳥 落後狀態 敗投候選人
後來後援投手艾瑞亞塔被打了一隻滿貫砲 變成 金鶯 4 : 9 藍鳥
但是金鶯在九局追回一分 最後比數 金鶯 5 : 9 藍鳥
照理說陳偉殷丟了5分 金鶯都追回來了
後面那4分 是艾瑞亞塔的責失分
那為何敗投還要陳偉殷承擔? 輸的那4分 根本跟他無關阿?!!!
看棒球那麼多年 投手落後時退場 後援投手又掉分 即使隊友已經追回先發投手丟的分數 但是只要沒有追平後援投手再丟的分數 先發就是敗投
這是我一直覺得有疑惑而且為先發投手感到不公平的
請各位大大幫小弟解答一下~~~
感激不盡~~
更新1:
各位大大 你們說的我都知道 規則我都明白 我已經看了23年的棒球了 我質疑的是 難道大家不覺得這項規定很不合理嗎'? 試想 如果今天你是陳偉殷 鈺到這種情況 那輸掉的4分根本跟妳無關 你卻要承擔敗仗 這對先發投手很不公平吧 我希望請教的解答是這項規則的確切成因和合理性 而不是"規則"本身 規則我懂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