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比方說出版社在台北,在南部的公立圖書館借的,圖書館的買書量大,價錢應該都會比較便宜,你借了以後,報遺失,可立即擁有,然後賠錢給圖書館,可能賠很便宜的買書價,但是如果你跟台北的出版社聯繫,要買這本書,除了書價可能照原價付款以外,你還要負擔從台北運過來的運費,所以要比較多的錢;我不是鼓勵這樣做,我也反對這樣做,我只是在圖書館看到很多不錯的書,所以我在想會不會有人這樣做;這是一個問題的討論
更新2:
我這個問題,大部份都是指對公立的圖書館而言,我沒有去私立的圖書館借過書,所以對私立的圖書館不是很瞭解
更新3:
回應bjchiou:我也查過其他縣市公立圖書館的規定,有的只要照定價賠償,或許有的縣市要罰得比較多,我想要照我上面所提的想法這樣做的人,事先都會考慮賠償的價錢吧!!!他們當下認為划算的話〔考量種種因素〕,或許他們會考慮這樣做吧!!!但我想知道你瞭解的情況,有人這樣做嗎???有的話,是因為什麼原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