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大陸樓的手續

2012-09-24 9:00 pm
本人和先生有一層深圳大陸樓, 在2004年購入, 仍在供款...但現在找到買家購買,
他付現金.

1) 已在地產簽咗臨時合約...我方只包提早還款利息....買方負責其他費用, 但合約上
只寫明買方負責費用, 我担心還有其他費用是合約沒有列明的.

2) 是否要去公証行辦理手續, 要注意什么事項, 以防止地產走老?

3) 銀行方面亦要注意什么事?

4)其他賣樓事情要留意呢?

5)通常要上大陸賣樓一般程序? 要多久才能收錢....

回答 (2)

2012-09-25 9:09 am
✔ 最佳答案
本人在2007年賣左


1:稅款當然自付,本人賣47萬,要自己先交約8萬元利得稅 , 才可交易


2:公証行只是你授權佢做野及收錢,找大行如中原等

3:要有結清貸款証明書

4:屋契(房產証)巳轉名,去銀行過數,如買家按揭,再等14天才比錢

不經律師行,很容易上當
2012-09-25 6:03 am
在2004年購入, 仍在供款
--> 仍有物業按揭, 通常要先还清全部按揭, 取到房産証, 買家才付現金購買物業。

1) 這間國内地產是否持牌地產代理? 有无有效营业执照?
如有, 它应代為处理買賣物业事宜。

臨時合約内, 应寫明買賣双方各負責什么費用。
通常買賣國内物业, 会産生相关税费, 例如: 契税, 公証費, 增值稅....

2) 買賣合约要做公証 (律師面前), 签名, 打手指模.
交易金额不经地產, 以防止地產走老.

3) 先通知銀行, 提早還款.
銀行取诮国土局押記令.
你要取回房産証.

4) 賣樓事情要留意: 誰負責税金 !

5) 大陸賣樓一般程序, 國内持牌地產代理应告訴你.

由提早還款至你能交出房産証正本, 约 2 个 月.
賣方可收錢.
買方付清$, 都要约1个月才可取到已更名房産証.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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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924000051KK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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