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未成年男女在自願下發生性行為後,男的會被告而女的不會被告

2012-09-22 3:39 pm
點解未成年少男與未成年少女在雙方你情我願之下發生性行為之後,男的會被告而女的不會被告?

(不是問刑罰,請看清楚問題!!)
更新1:

為什麼只起訴男方而不是女方?假如女的是14歲,男的是13歲呢?假設男是被動,咁男被告咪好無辜?

回答 (2)

2012-10-06 6:04 pm
✔ 最佳答案
因為要保障未成年的女生,很多時都是女生被侵犯的。就算雙方是自願的,但在性行為中男生是主動的角色,而女生是被動的,所以主動的一方就有罪。因為本身與未成年少女發在性行為就是犯法,不關是否雙方願意的事,就如吸毒和賣毒本身是犯法的,就算買賣雙方是自願的也是犯法。
這條罪行只控告男方是不公平的,這就是能警愓和阻嚇男生不要和女生發生性行為的作用,就好像有人引誘你去便利店偷東西,你偷東西後被抓不能推卸說是有人指示你這樣做,因為最終決定權在你手上,能推動你去這樣做的是你的思想,要罰的就是這個,除非有人以其他事威脅你,否則有做過的就要接受處罰。
都講過了,這條條例是保障女生的嘛,所以女生是沒有罪的。而這樣亦能起阻嚇和警惕男生的作用,如果明知故犯,就是犯賤了。
2012-09-22 7:21 pm


如發生性行為的雙方都未足18歲,原本雙方都是有罪的,不過一般做法,就是只起訴男方,因為如果雙方都起訴的話,就沒有原訟人(即受害人)了,控罪自然不成立,所以就不會起訴未成年的少女侵犯少男罪,而只起訴少男侵犯少女;但如女方已足18歲,而男方未足18歲,就已構成女方侵犯未成年兒童(男方)的罪行了。

"可參考香港法例第 213 章 - 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第2條(釋義 - 01/07/1997 )";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08: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922000051KK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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