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
對方車 倒車時未注意後方來往車輛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 未注意車前狀況 應為肇事次因
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疑慮之時
大大可自費3000元申請鑑定
以維護我方權益!!
2.我方現階段可先向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相關賠償 無須等到和解之時再處理!! 因為強制險的賠償是固定的!! 並無須與對方協商!!
申請強制險之相關賠償時
有幾個重要的觀念你須先知道
a.我方所申請的強制險 係由對方產險公司給付
強制險的賠償在法院判賠之時
須視為對方的損害賠償金額之ㄧ部份!!
b.我方最後若與對方達成和解之時
務必於和解書中註明 {本和解金額 不含強制險相關給付}對我方會較為有利!!
c.我方現在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對我方較為有利!!
3.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
因字數限制 !! 筆者不多做說明!!
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健保部分負擔部份}{不含自費部份}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輔助器材 上限2萬{含人工關節的費用}
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
至於我方傷勢後續若留有後遺症{例如:關節活動角度障礙 或 顱內出血後遺症 }
後續還可領取強制險相關殘廢給付!!
其中強制險中有關殘廢的認定標準 所謂殘廢 是指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所以你要先有這個部分的認知
a.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是
b.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4. 最後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
我方依法還可向對方求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所有求償中
醫生診斷書的內容將嚴重影響我方得求償之金額
請特別注意!!
我方後續可自行套入下列求償項目中來計算之!!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無業亦可主張每月最低薪資18780元!!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f.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依法我方可主張近親看護費用)(我方可用每日2000元計算之)
g.精神賠償 (建議金額可用總求償金額之 1 / 3 ~~ 1 / 2 來做計算)
我方後續求償之時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做換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5.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