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唔應該由受僱轉做自僱呀

2012-09-22 2:24 am
今日去見成份工,老闆問我想唔想供強積金...佢建議如果唔想......我可以做自僱人士.佢就索性將供款以500現金比埋我,仲有著數.
但我唔識呢方面野....感覺唔知會唔會對受僱嘅我好無保障.....我明明係受僱填份表話係自僱....會唔會咪咩都無晒囉...咁我點報稅呀?我完全唔識呢方面嘅野.....點算呀????
有無人可以比意見我,指點下呀?唔該
咁老闆要我做自僱佢有咩著數呀?

回答 (4)

2012-09-22 9:16 am
✔ 最佳答案
以我所知如你轉為自僱人士是沒有任何保障,例如由於份工等於你請你自己,所以不會享受到任何有薪假期,又或者佢話公司現時未有嘢做,你這幾天唔駛反工,有工作才叫你反來做,咁你一樣唔會有錢,因為冇工反就冇錢收(其實就好似個日薪,而且佢可以唔駛同你買勞保),而佢就可省好多,相反如果你不是自僱人以月新計算佢唔可以因為你冇嘢做唔駛你返工又唔比錢,所以自顧人士可能只得好少返工機會,收入也會減少,以我所知無良顧主才會叫員工做自僱,佢可以連勞工保險都省,但我唔清楚你個顧主是否想出古惑,你最好樣樣問清楚佢,清楚後才好簽合約,小心為上.

而報稅方面佢會照同你計得清清楚楚,你出幾多薪金佢就會全數計反出來,你自己交返.

小心受騙,最好未簽合約前同佢講得一清二楚.

這小小資料,希望幫到你.
2012-09-24 10:06 pm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第2條,自僱人士是指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入息源自在香港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或源自在香港從事向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提供貨品或服務的業務;假如你只是為僱主打工,理應以受僱身份參加僱主計劃。 現時有少數僱主,為節省公司開支與經營成本,誘使僱員以自僱身份為公司工作,對僱員來說,有以下缺點: 1. 沒有法定僱員賠償保障,如因工受傷而導致永久傷殘或死亡等,最高賠償分別可達月薪96月或84月,假如沒有強積金供款紀錄,保險公司便會以不能確定你是公司僱員而拒絕賠償;2. 由於不是僱傭關係,僱員是沒有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賠償;3. 不能享有一般僱員應有福利,如醫療、退休、有薪年假、產假等。但你所被分配的工作、工作紀律等等,是要絕對依照公司的指示和安排;4. 假如僱主以固定數額代替強積金供款,即日後法例提升僱員利益時,你也不能受惠,假如積金局將供款百分比由5%增至8%的話,你便不會因此受惠,而當你將來薪金調高時,僱主給你的補貼是未必會如強積金供款會自動提升。 所以最佳選擇都是參加強積金計劃會對你比較有利。
2012-09-24 8:44 am
你好!
我叫annie,宏利(Manulife)嘅理財策劃分組經理
亦係僱員福利顧問及認可強積金中介代理人

六年保險,基金, 僱員福利及強積金中介人經驗
亦處理無數醫療(住院);危疾;意外等經驗.
僱員轉作自僱時, 僱主可以免除遣散費長期服金,亦剝削你的有薪假期,
萬一工作當中,不幸發生意外,佢都唔需為意外事件負責,亦唔會為你買勞保.,千萬冇上當.
各位如有任何保險(人壽儲蓄,醫療,重病,意外或汽車,勞工保險)或任何投資(基金投資或強積金)等方面嘅服務,歡迎查詢,希望能解答各位嘅疑問。
今日去見成份工,老闆問我想唔想供強積金...佢建議如果唔想......我可以做自僱人士.佢就索性將供款以500現金比埋我,仲有著數.
但我唔識呢方面野....感覺唔知會唔會對受僱嘅我好無保障.....我明明係受僱填份表話係自僱....會唔會咪咩都無晒囉...咁我點報稅呀?我完全唔識呢方面嘅野.....點算呀????
有無人可以比意見我,指點下呀?唔該
咁老闆要我做自僱佢有咩著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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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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