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案(多答案)(幫手討論)

2012-09-20 5:34 am
偷左成萬以上既物品,
當日冇比人捉
但過左好耐先有警察上門
之後上過庭
仲有一次上庭.
其實有冇得賠錢
庭外和解?

回答 (2)

2012-09-30 4:25 am
✔ 最佳答案
偷竊案 答: 根據香港法例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條 (1)"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而“竊賊”(thief) 及“偷竊”(steal) 亦須據此解釋。” 另一方面, 根據香港法例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 任何人犯盜竊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其實有冇得賠錢 庭外和解?答: 是沒有的。
參考: 小魚槍手
2012-09-20 6:52 am
第一次上庭通常係法官審查案件中有無足夠証據起訴被告.第二庭先至正式審理案件.期間被告係唔可以接觸控方任何証人或事件中受害人(苦主).
由於偷竊案係觸犯刑事案件,被告係唔可以同苦主私下作出庭外和解協議.
上述兩種行為都有可能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
如果真係有心認錯及賠償苦主損失,你可以透過你的代表律師向苦主作出賠償,然後在庭上認罪及出示文件証明已經向苦主作出賠償,以此向法官求情,希望可以輕判.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00:1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919000051KK0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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