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牆做雙連

2012-09-19 6:54 am
1)想打通兩個單位做雙連,已問了發展商確實不是主力牆,是否可以找人拆牆?
2)拆了牆有兩個露台,是否不可以?
3)拆了會有何後果?
更新1:

謝謝你的回覆,假如不還原會怎樣?釘契?訴訟?

更新2:

Hello...no more info on my follow up questions???

回答 (2)

2012-09-19 11:41 am
✔ 最佳答案
有兩個露台已是違章,若bd發現會出order要你還原的。
2012-09-19 7:46 pm
1. 發展商確實不是主力牆,但不代表你可以自行拆牆,你應該交由屋宇署認可人士處理.

2. 這個要找測量師查詢.簡單而言,一個地盤可建樓面面積是有規限,發展商是不可以將所有面積起樓,而條例上是容許部份設施是不計算在內(如露台),但計算方法是以百份比計算,當2間屋相連時,便有可能超出百分比.

3. 後果只是還原,實際上沒有很嚴重的後果(衍生的法律後果另計),所以很多業主都會"僭建".

2012-09-20 11:41:44 補充:
"正常"情況下,你將單位打通,是很難執法,但打通所衍生的法律問題亦的確存在,首先是,你打通後的單位,是一個單位,還是仍然是2個單位?這點可能會在稅務上有所影響,假設你因此報錯某些資料,有可能犯上行使假文書罪,是刑事.

又例如日後賣樓,買家可能會以"僭建"作理由踢契,這點亦要注意.

以上只是舉例說明,並不表示就你個單位會發生以上情況,你係應該搵專人去攪清楚成件事,又問到如果不還原怎辦,最多只是釘契,唔需要坐監,一年前唐唐單野,最大問題都是做假文書,而不是僭建本身.

2012-09-20 11:49:26 補充:
再補充多點,你2間屋原本有2個門口,打通後可能只用一個,要留意會唔會違反消防例,其中一個要求係逃生路線距離,例如你一層8間全部打通,但只得一個門口出入,我幾乎肯定咁一定唔得,但你個實際情況係點,我唔知,假如屋內離開大門相距是超過某距離,都可能唔得.

所以,問題係可以好多(例如何謂僭建已經難明,包括專業人士亦可能會睇錯),唔係話你要故意犯法,只係好多時都唔知點先合法.


收錄日期: 2021-04-20 13:16: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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