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都有準時的到醫院驗尿 也都正常
但上一次在觀護人室驗尿 有一次的陽性反應(2個月一次)
但還是準時的報到驗尿 也都正常
今天收到法院傳票 說要撤銷緩起訴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還是學生 我也知道錯了 也不敢再碰了
如果要去觀察勒戒怎麼辦
就要停下課業 也許因為這樣被開除學籍
真的沒有其他的解決方法嗎
一定要撤銷緩起訴 而判觀察勒戒嗎
經過觀護人的開導 醫院的治療
我已經漸漸的遠離毒品了
只因為那一次真的心情很差 才又碰了
碰了也很後悔 很擔心
怎麼辦?
有人有類似的經驗可以分享嗎?
也許可以判勒戒 但可以等我完成兩年的碩士在服刑?
更新1:
我算是初犯 而且沒也勒戒過 還會被判緩刑?
更新2:
確實是到松德醫院的戒癮防治科治療 去醫院驗尿 做精神輔導 我沒有給錯誤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