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名稱為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Bosnia and Herzegovina),簡稱波黑,沒有甚麼共和國之類的字眼。
黑塞哥維那 (Herzegovina)在今波黑南部,後來跟波波斯尼亞 (Bosnia)合併,現在兩地已經融為一體,沒有明確的界線。
波黑主要民族為波斯尼亞族(Bosniak, 48%),以前只是被稱為穆斯林(Muslim),後來因為要跟其他種族的穆斯林識別開來,故改稱波斯尼亞族;其次為塞爾維亞人(Serb, 37.1%);跟著為克羅地亞人(Croat, 14.3%)。
這三族其實語言相通,本來屬同一民族,都是南部的斯拉夫族,後來因為被列強瓜分統治,分別受到不同的影響,波斯尼亞族因為曾受鄂圖書館曼帝國的統治而信奉獻伊斯蘭教;克羅地亞族因為曾經受奧地利帝國的統治而信奉獻伊斯蘭天主教;塞爾維亞族則信奉斯拉夫人傳統的東正教。
克羅地亞人及塞爾維亞人於不同時期移居波黑,跟波斯尼亞族因為土地、宗教,與及其他方面發生衝突,本屬同一民族但變成世仇。
因為前南斯拉夫聯邦以塞爾維亞族主導,在大塞爾維亞主義之下其他各族都被壓迫,結果各共和國相繼通過戰爭脫離南斯拉夫聯邦獨立。其中波黑的克羅地亞人與及時塞爾維亞人都要求脫離波黑獨立,不過後來在國際壓力之下仍然維持一個國家至今。
波黑近年在世界杯及歐洲國家杯足球外圍賽表現出色而引起國際注意,新加坡國家足球隊有成員就是歸化新加坡國籍的波黑人。
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the-world-factbook/geos/bk.html
圖片參考:
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the-world-factbook/graphics/maps/large/bk-map.gif
http://world.people.com.cn/BIG5/8212/72474/72477/5051381.html
[行政區劃]
波黑由波黑聯邦和塞族共和國兩個實體組成。波黑聯邦下設10個州:烏納-薩納州、波薩維納州、圖茲拉-波德裡涅州、澤尼察-多博伊州、波斯那-波德裡涅州、中波斯尼亞州、黑塞哥維那-涅雷特瓦州、西黑塞哥維那州、薩拉熱窩州、西波斯尼亞州。塞族共和國下設7個區:巴尼亞盧卡區、多博伊區、別利那區、弗拉塞尼察區、索科拉茨區、斯爾比涅區和特雷比涅區。1999年,設立布爾奇科特區,直屬國家。
[簡史]
6世紀末7世紀初,部分斯拉夫人南遷到巴爾干半島,在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等地定居。12世紀末葉斯拉夫人建立了獨立的波斯尼亞公國。14世紀末,波斯尼亞曾是南部斯拉夫人最強盛的國家。1463年后成為土耳其屬地,1908年被奧匈帝國佔領。1914年6月28日,奧匈帝國皇儲弗蘭茲·裴迪南大公在薩拉熱窩遭當地青年暗殺,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的導火線。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南部斯拉夫民族成立了塞爾維亞人-克羅地亞人-斯洛文尼亞人王國,1929年改稱南斯拉夫王國,波黑是其中的一部分,被劃分為幾個行政省。1945年,南斯拉夫各族人民取得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立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1963年改稱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波黑成為南斯拉夫聯邦的一個共和國。1992年3月,波黑就國家是否獨立舉行全民公決,波族和克族贊成獨立,塞族抵制投票,此后,波黑三族間爆發了歷時三年半的戰爭。1992年5月22日,波黑加入聯合國。1995年11月21日,在美國主持下,南聯盟塞爾維亞共和國總統米洛舍維奇、克羅地亞共和國總統圖季曼和波黑共和國總統伊澤特貝戈維奇簽署了代頓波黑和平協議,波黑戰爭結束。。
[政治]
1995年11月,代頓協議為波黑制定的新憲法規定:波黑的正式名稱為“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波什尼亞克族、塞爾維亞族和克羅地亞族三個民族為主體民族﹔波黑由波黑聯邦和塞族共和國兩個政治實體組成﹔除波黑統一的國家機構外,兩個實體擁有各自政府和議會。波黑設3人主席團,由塞族、克族和波族3個主體民族各1名代表組成,主席團成員分別由兩個實體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主席團輪值主席行使國家元首職責,主席團主席為輪值制,由三族代表每8個月輪換一次。2005年11月,在美國和歐盟推動下,波黑主席團成員和波黑主要政黨代表在華盛頓簽署《關於同意修改波黑憲法的聯合聲明》。議會由代表院和民族院組成。代表院由三個民族的42名代表組成,其中28名來自波黑聯邦,14名來自塞族共和國。代表院設主席1人,副主席2人,分屬三族。主席一職由波黑三族輪流擔任,主席、副主席每8個月輪換一次。代表院議員的產生方式是通過大選中參選各政黨的具體得票數來分配名額。民族院設15個席位,由波黑聯邦的10名代表和波黑塞族共和國的5名代表組成。民族院議員是由波黑聯邦議會民族院和塞族共和國人民議會根據主體民族比例和大選結果推選產生。民族院主席、副主席輪值方式與代表院相同。波黑政府為部長會議,由部長會議主席和部長組成,任期4年。部長會議主席由主席團任命,經議會代表院批准。部長由部長會議主席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