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巴司機(僱員)交通意外遭索償
大家好 小弟 上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在一間旅遊巴公司打工,4月29日一次交通意外撞到兩架的士(兩架都輕微損毀),公司於5月糧中扣左我$300作賠償架巴士損毀同$600安全奬,同年11月被判不小心駕駛,今年年頭收到其中一架的士保險寄出要求索償我或旅遊巴公司賠償$27000,我以為旅遊巴公司保險會作出賠償所以冇理會到,另一架的士冇索償,怎知昨天收到小額錢債審裁處寄出聆訊通知,要我10月底上庭,係先前寄出索償的的士保險要求我或旅遊巴公司賠償,咁請問咁多位,我究竟需要為此事賠償嗎??賠償又應否係全數??旅遊巴公司是否賴皮唔賠償所以先導致此宗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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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唔知你同公司簽嘅僱傭合約條款係點,所以祇可以普通常識答:1. 一般的士保險公司都會告你公司同你本人,而大多數情況都係公司賠;2. 假如司機涉及醉駕、藥駕呢類情況,公司會向司機追討損失;3. 由於你在試用期出意外,具體情況要睇合約。建議你搵區議員尋求法律意見﹝免費﹞!僅供參考!
你公司有冇同你報保險,如果有就通知保險公司處理及賠償墊底費,如果冇報保險,就會由車主及司機負責,正常你是打工就應該由公司負責,因為已經扣了你錢及安全獎,照看你公司沒有幫你報保險及你也沒有填過報保險意外表,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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