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逹利上門,可以點做?

2012-09-08 12:56 am
一間無限公司,有A,B二個合夥人,以公司名義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某人申索債項,因B與某人有親戚關係,當日無出庭及未有授權書給A,引致法官即時要A簽署中止索償紙,
後來某人反過來要追討當日的車費,並已入紙到法院執逹利.
這間公司的註冊地址登記為A的住宅地址,但裏面全無公司的任何資產物品.
請問:
1)住宅無人,對方無權爆門,是嗎?
2)若開門讓對方入屋,全是私人物品,執逹利可以點做?
3)要幾多次上門無功而退,對方才可以單獨入紙申請我方公司破產?
4)若破產後,才付錢給某人,資產會即時解凍嗎?

因某人多年來欠公司前後共約二佰萬.但B不合作及有私心,不肯一齊去追討,法庭表明不受理.

急急急
更新1:

欠我咁多都無符,俾某人聯同B一齊玩起,要即俾,條氣點順!!

更新2:

某人是一個不知恥的人,曾做了多次報服行為,不計代價,因手上已有二佰萬,某人是欠公司的錢,要追討,一定要以公司名義去追,B是立心不良不合作,律師說A不能單方面入稟法院,無符,A明知會失敗亦把其中一數入小額,因使費百多啫,某人在行家中串門去唱衰A,A唯有以此正明給行家知,一直無追討行動,並不是做假數去屈人,手上是有實據,失敗只因B的關係,小額法官一開庭即close.因無B的同意書,這間公司已無運作,但仍未結束.

更新3:

其實A由開始到現在都不想去追討,40年朋友,失了金錢,失了朋友,當發場惡夢,但某人不停滋擾,B不停欺凌.只為聲譽做番一件小事!

回答 (2)

✔ 最佳答案

Lee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首先 catkan11 知識長的意見正確!對方聲稱申索的車費理應有限,尚要他能提供證據確有乘車紀錄!


1)住宅無人,對方無權爆門,是嗎?
答:當然!亦如 catkan11 知識長所言,相信無人會為區區之數聘用執達吏!因如未能成功追討則連聘執達吏的費用也損失掉!


2)若開門讓對方入屋,全是私人物品,執逹利可以點做?
答:基本執達吏在無法確定那些物品為所謂被告所有,根本無事可做!


3)要幾多次上門無功而退,對方才可以單獨入紙申請我方公司破產?
答:首先如上所言,銀碼太少無可能展開破產程序!況且要進入申請你破產的程序,還有很遠的距離!

基本上債權人要申請債務人破產,要先向他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在該申索文件成功送達二十一天後仍未得到還款和回應時,再先向破產管理署繳交一筆為數 $13,195元的費用,方能進入申請債務人破產的程序!
那你想有人會花萬多元和時間精神去追討所謂「車費」嗎?

4)若破產後,才付錢給某人,資產會即時解凍嗎?
答:千萬不要!如要還款則必定要在破產程序完成之前!

因如破產令成功發出,你名下所有的資產都會受牽連,到時縱使還清債務申請提前解除破產,都要向破產管理署支付數目不菲的行政費!況且更大的問題是,你被頒令破產一事將徹底破壞你的信貸紀錄,嚴重影響你日後申請信貸!而且破產紀錄將終身存在!


故個人意見請你絕對不要意氣用事!有時錢損失了便算作破財擋災,買個教訓好了!真要吐一口烏氣,則倒不如先解決這宗申索和對方取回車費的要求!

至於債務方面,合夥人既然不合作,如你不再需要顧慮情面,和不怕跟合夥人交惡而影響公司業務運作的話,則其實可以將那人欠公司的債,轉交收數公司去處理!

另想問對方欠你債約二百萬,你為何會申請小額錢債向他追討呢?因算你成功勝訴,取回小額庭上限的五萬元後餘款將要放棄追討!


2012-09-08 21:23:48 補充:
以法例途徑追討或許需要 B 的授權,但委託收數公司無需要 B 的同意!由 A 個人名義委託亦可!

再不就是索性將公司申請清盤結業,到時法院委任的臨時清盤人自然會將公司債務盡量追回!某人如確有欠公司債務的證據,則清盤人自會代勞作出追討!
而公司的任何一位債權人或股東,都有權提出將公司清盤的呈請,無需所有股東同意!

當然由於涉及的是無限公司,股東要對所有業務問題負上法律責任!故亦要小心衡量對 A 自己的影響!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2-09-08 1:04 am
當日的車費即係幾多? 如果由小額錢債審裁處入手, 為左幾百一千, 都唔會叫執達吏上門, 多數係比張傳票你, 還左就算加啦.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22: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907000051KK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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