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的問題其實經常都有發生,因為專科醫生診治的症類都屬於比較嚴重的,當你可以接受判傷時,專科醫生一般都主觀性認為你的狀況已經穩定,而他們簽發的休假證明都不會是十天、八天的,而通常是簽發兩至三個月的,因此便拒絕再簽發假紙了!而普通科如經主任醫生核准最多祇可簽發15天的病假,故此街症簽發病假紙會比較鬆手,一般會視乎你的創傷影響工種程度,去判斷所需的病假日數。如果你認為現時的情況未能復工,唯有繼續睇街症延續假紙。當受傷僱員復工後,發現未能回復舊有工種的工作能力,該員工不需要自動辭職,因為僱主有責任為該受傷僱員安排合適的工作,而僱主亦不能以工傷作為原因去解僱該僱員。但亦難以保證僱主會否用其他理據去終止僱傭合約!工傷期間,受傷僱員祇要是因為工傷的傷患就醫,而取得註冊醫生所簽發的休假證明,均可獲得承認為工傷病假,除了假紙正本需要交予僱主外,這期間新加之所有假紙副本亦需要帶齊去覆判,並交予當值之勞工主任即場登記方為有效。